中新網4月18日電 “你說的是事實,但我只是違反規定,沒有違法,更不算犯罪!”信息時報報道,昨日上午,轟動全國的“蘇丹紅事件”再次鬧上法庭(此前因民事索賠已在去年開過庭)。“蘇丹紅一號”的源頭——廣州市食品工業研究所服務公司、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稱田洋公司)總經理譚偉棠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與總經理助理馮永華同堂受審,針對檢察院的指控,譚為自己做“無罪辯護”。
事件回顧 用工業染色劑小工廠成紅源
去年2月,英國食品標準局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一份通告:亨氏等30家企業的產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業染色劑“蘇丹紅一號”。隨后,一場聲勢浩大的查禁“蘇丹紅一號”的行動席卷全球,就在英國食品標準局把這份通告發出的10多天之后,同年3月2日,北京市查出了含有“蘇丹紅一號”的食品,質監部門經過調查,發現含有蘇丹紅的原材料主要來自廣州輝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和公司)。經過進一步追查源頭發現,輝和公司的辣椒紅一號是由廣州增城的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田洋公司)生產的。廣州田洋公司的兩名負責人譚偉棠、馮永華于同年4月9日被公安部門刑拘。
6個月之后,因“蘇丹紅事件”引發的民事索賠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亨氏美味源(廣州)食品有限公司,向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索賠1460多萬元經濟損失,同時成為被告的還有銷售商廣州輝和科技有限公司。據悉,截至目前,6個多月的時間過去了,該案民事訴訟還沒有一審結果,刑事部分則于昨天上午在廣州中院開庭。
檢院指控 兩被告涉嫌偽劣產品罪
昨天的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從2002年3月份開始,譚偉棠為了使產品顏色更加鮮艷、暢銷,指使馮永華購買化工色素。在馮永華購得化工原料油溶黃、油溶紅之后,譚偉棠身為產品的研制者,在沒有對成分進行安全檢測和申請批準使用的情況下,就將油溶黃、油溶紅作為配料加入到食品添加劑當中,生產出田洋牌“辣椒紅一號”復合食品添加劑。同時還以“辣椒紅一號”為基礎,生產出“辣椒紅二號”、“餅四號”、“天然巧克力色素一號”等復合食品添加劑。
隨后,田洋公司在沒有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大量生產上述復合食品添加劑并予以銷售(其中部分交由廣州市食品研究所服務公司銷售)。據廣州質量檢驗研究所的食品實驗室檢驗,油溶黃中蘇丹紅一號的含量是98%,因此可以說,它本身就是“蘇丹紅一號”,只是名叫“油溶黃”而已。
據最后查實,從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田洋公司生產偽劣的“辣椒紅一號”24.27萬公斤,銷售23.89萬公斤,銷售金額人民幣436.97萬元(其中通過廣州市食品工業研究所服務公司銷售3.78萬公斤,銷售金額72.1萬元)。另外,銷售偽劣的“辣椒紅二號”、“天然巧克力色素一號”、“餅四號”合計人民幣16.2萬多元。
公訴人認為,田洋公司、以及廣州市食品研究所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譚偉棠、總經理助理馮永華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希望法院依法嚴懲。
被告五個理由否認“有罪”
昨日的庭審從上午9點半開始到下午5時左右才結束。面對檢察院的指控,兩名被告人自始至終否認“有罪”。譚偉棠認為,公訴人說的那些事情經過確實沒錯,但并不成為他犯罪的理由。
自辯違規不違法不知情者不為罪
曾是兩家公司老總的譚偉棠則有條不紊地提出了他的五點理由,第一,他只是違反了國家相關的食品衛生規定,并不構成違法;第二,國家質監總局對蘇丹紅一號的檢測標準在2005年3月29日出臺,在此之前,國家對此并沒有明確的標準,作為生產者的他也無從得知自己的產品含有蘇丹紅;第三,在辣椒紅一號以及其它產品生產出來后,他曾經將其拿到廣州市質監局進行檢測,得出得結論是合格;第四,田洋公司在產品被查出有蘇丹紅后立即停產,至今公司已經完全解散;第五,在三年的時間里,公司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投訴,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公司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對人體有造成危害。
綜合以上觀點,譚偉棠在庭審的最后概括自己是“違規不違法”!其辯護人也認為譚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應該免于刑事處罰。同時,認為在蘇丹紅事件后,質監部門已經對田洋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同時受巨額損失的亨氏美味源也已經向田洋公司索賠,在此情況下,不應該再對“并不知情”的公司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
檢驗審核人員親自到庭作證
另一被告人馮永華也緊跟昔日上司的步伐,一口否認自己有罪。他“委屈”地說自己只是按照領導的指示去買貨,沒想到最后會釀成這么大的風波,他與此事沒多大關系。
庭審過程中,由于辯方律師的申請,本案中對“辣椒紅一號”等產品做檢驗的審核人員——廣州市質監局食品部副主任昨日也出庭作證,接受控辯雙方的質證。據悉,刑事案件中,證人親自到庭,這在目前的刑事案件審理中還不多見。
此案將擇日宣判。(李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