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1日電 《瞭望》周刊刊載文章稱,把德才兼備、群眾擁護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進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是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嚴要求。
接受《望新聞周刊》采訪的專家和學者普遍認為,當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主流是健康的。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還相當嚴重,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不良風氣屢禁不止,干部“帶病提拔”的問題還時有發生,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出現的腐敗現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腐敗案件時有發生。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已到了非下大氣力抓不可、非抓出成效不可的地步。
文章說,中央對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高度重視,最近一個時期強調,各級黨委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關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5+1”法規性文件,以及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和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11條措施,切實解決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
——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規定,認真組織民主推薦,嚴格執行推薦程序,規范個人推薦行為,正確運用推薦結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進行充分醞釀協商,認真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要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充分發揚民主,不能搞臨時動議,不能搞少數人說了算。
——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運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考察干部,進一步擴大民主,改進和完善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傳統的考察方法,探索民意調查等新的考察方法和手段,全面考察干部,深入了解領導干部的德才素質,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實績和群眾的公認程度。當前特別要注重了解干部在以下四個方面的情況:一是勤政廉政的情況,是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奉公;二是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是否做到自覺維護班子團結;三是求真務實的情況,是否做到察實情、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四是心理素質的情況,是否具有寬廣的胸懷和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要加強經常性考察,使任前考察情況與日常了解的情況相互補充、相互印證,對干部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要抓住當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以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力度。有關主管部門最近下發了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意見,要求把干部監督貫穿于干部培養教育、考察考核、選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健全強化預防、及時發現、嚴肅糾正的監督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
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副院長劉春教授認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制度化水平在近十年來有了很大提高,但好的制度必須要程序規范、形式明確,使之成為剛性的原則才能起到制約作用。比如,中央強調要落實廣大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以領導班子換屆的“知情權”為例,“知情權”是指對換屆前和換屆中的各個環節的知情,還是指換屆完之后傳達文件通知結果才知情?
他建議,要強調責任制。干部工作出現用人上的問題,要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沒有明確的責任,干部選拔任用容易隨意,才有買官賣官等腐敗現象。應當建立一種機制,使每個領導干部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并為此承擔后果。(黃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