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5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李勇軍通過互聯網結識女友并確立戀愛關系,后因李勇軍無所事事,女友提出分手。對此,李勇軍心懷不滿,實施報復,將女友捅成重傷。4月20日,廣西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李勇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現年30歲的廣西合山市無業人員李勇軍,2004年通過互聯網與23歲的四川姑娘趙某相識并建立戀愛關系。2005年3月,二人從外地來到柳州市謀生,同居并準備結婚。趙某在柳找到了工作,但李勇軍卻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隨著時間的推移,因趙某忙于工作,而李勇軍無所事事,二人感情產生裂痕,最后趙某決定與李勇軍分手。2005年4月,趙某搬離同居地點另找地方暫住,李勇軍對此心存不滿,繼續糾纏趙某,趙某為息事寧人,給了李勇軍人民幣5000元,但李勇軍仍不甘休,決意傷害報復。
2005年7月10日19時許,李勇軍攜帶一把牛角刀竄到趙某暫住處樓下,守候趙某下班回來。當趙某下班回來后,李勇軍尾隨她上至5樓樓道處,拾起樓道里地上的一塊磚塊敲擊趙某的頭部,并以趙某拿了其東西為由,用牛角刀朝趙某的身上亂捅,刺中趙某的左胸部、頸部、臂部,趙某喊救命,并跌下地。
趙某的呼救聲驚動鄰居,鄰居覃某(男)開門出來見趙某躺在地上,李勇軍手上正拿著一把打開的牛角刀,刀上還沾著血,遂質問李勇軍為何行兇,李勇軍聲稱趙某偷了其姐的化妝品和其他東西,趙某講:“我賠錢給你,你救救我先”,李勇軍不做聲,覃某遂要求李勇軍打120電話對趙某施救,李勇軍于是聲稱下樓打120,但他下樓后即與陪同其來的朋友陳某(男,15歲)跑到路口搭乘出租車逃離現場,并未對趙某施救。被害人趙某被他人送到醫院搶救,經醫院診斷為重傷。2005年7月25日,被告人李勇軍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勇軍主觀上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持刀刺戳他人要害部位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其行為已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因被告人李勇軍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害人趙某未被李勇軍殺死,李勇軍的行為屬犯罪未遂,對其依法應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的行為造成被害人重傷的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且被告人至今未對被害人在經濟上給予任何賠償和救助,依法應予嚴懲。(歐陽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