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5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中國最高立法機關25日開始審議反洗錢法草案。該法律草案旨在通過預防和監控來有效遏制國內日益突出的洗錢活動以及走私、販毒、貪污受賄等與洗錢有關的上游犯罪。
在這份法律草案中,貪污賄賂犯罪及金融犯罪的違法所得首次被確定為反洗錢的重點監控對象。同時,按草案規定,今后有反洗錢責任的單位除銀行外,還將包括保險、證券機構、房地產銷售商、從事貴金屬和珠寶交易的機構、拍賣企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特定非金融機構。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馮淑萍說:“近年來,隨著走私、毒品、貪污賄賂等犯罪不斷發生,非法轉移資金活動大量存在。中國的洗錢問題日益突出,這不僅破壞中國的金融秩序,而且還危害到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她說,由于現行預防監控洗錢的法律體系不完整,法律級次和法律效力低,適用范圍窄,已經影響了國家反洗錢的力度,因此有必要盡早出臺一部專門遏制洗錢行為的法律。
目前,中國在預防監控洗錢立法方面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于2003年發布的三個規章《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但其內容主要涉及銀行內金融機構的反洗錢活動。(許林貴 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