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四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羅欽文)在泰國國王化解“議會危機”的諭示下,泰國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和憲法法院二十八日曼谷首次聚首,就四月二日下議院大選合法性問題舉會商討,并沒有達成一項結論。但是,這三個法院同意在他們自己的司法權限內及早仔細考慮四月二日大選情況,以解決當前的政治危機。
泰國最高法院官員在三方首次會談后透露,是次司法峰會已經同意三個法院將在他們的司法權限內沒有偏見、及早地慎重討論選舉問題,以滿足公眾的期待。他們將逐一討論,以避免公眾誤解。
泰國三大司法部門的聯席會議是因應普密蓬國王二十五日晚的講話而舉行的。普密蓬國王二十五日晚向覲見的最高法院、行政法院法官指出,各法院應協同尋找解決辦法,化解當前的政治僵局。他也表示不會違背憲法和民主任命臨時總理。
泰國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和憲法法院的聯席會議今天上午十點開始在刑事法院內舉行。 或許讓公眾有點失望的是,這次會議并未如人們所期待的就化解議會危機而做出政治決定,或者取消大選,或者清除阻礙議會召開首次會議的法律障礙。
泰國最高法院秘書長乍然說,不久后三個法院將再次舉會交換意見。但他沒有說再次會談是在什么時候。
泰國二十九日將在十三個選區舉行下議院選舉的再次補選,以選出空缺的下議院席位。泰國憲法明確規定,國會下議院由五百個席位組成,其中一百個由政黨名單制選舉、四百個由單區單選制選舉來產生;國會下議院必須在大選舉行后三十天內召開首次會議,推選新的總理。
今年二月始,反政府人士持續舉行反政府集會,進行街頭抗議活動。塔信總理被迫解散國會下議院和宣布四月二日重新舉行大選。但是,民主黨、泰國黨、大眾黨三大前反對黨聯合抵制大選,致使下議院選舉兩次投票后仍未填滿五百個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