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人民大會堂。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正在分組審議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雜費是個筐,什么都往里裝’,徹底取消中小學雜費、不給教育亂收費留下‘活口’!”成為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心聲。
草案曾規定,對在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得收取學費,并逐步免收雜費。對“逐步免收雜費”的問題,有人認為,義務教育是免費教育,如果不能確立免費的義務教育制度,就難以保證義務教育的順利實施。近幾年,我國財政收入增長較快,已有條件實施義務教育。但也有人認為,義務教育免收雜費,只能根據國家財力狀況逐步實施,如果現在就規定在全國范圍內全部免收雜費,國家財力難以承受。經有關方面反復研究,修改后的草案在明確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的同時,考慮到免除雜費需要一個過程,在附則中增加了“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取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的條款。
審議中,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表示,我國已有財力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建議草案根據義務教育是免費教育的基本特征,明確規定義務教育不得收取雜費,并徹底取消目前在許多中小學普遍存在的這一收費名目。
“義務教育是基礎教育,沒有政府大的投入,不免收學費、雜費,就很難維護它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實際生活中,學費、雜費已經使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受到了損害。”常委會委員鄭功成說,附則中的“尾巴”實際上淡化了“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的剛性約束,給教育亂收費留下了余地。
教育部提供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小學在校生約為1.12億人,初中在校生約為0.65億人。對許多困難家庭特別是農村困難家庭來說,義務教育階段的學費和雜費已成為沉重的經濟負擔。
教育部部長周濟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普及義務教育的有關情況時說,為切實解決農村孩子上不起學的問題,2005年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大量資金,免除了592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1700多萬名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的學雜費、書本費,對其中395萬名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今年又從西部地區開始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享受免學雜費政策的學生達到4880萬。“2007年,全國1.48億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將全部免除學雜費。”
“既然2007年農村全都免收學雜費了,那么城市免收是可以實現的。”鄭功成說,“建議修改義務教育法時干脆一點,不要在收取學雜費方面留下一個‘尾巴’。”
與鄭功成一樣,常委會委員程貽舉、馮之浚、王學萍、盧瑞華等也建議取消附則中的這個“尾巴”。“逐步做到不收雜費的話已經講了二十年,現在有了取消的條件就要徹底取消。”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周成奎表示,“不收雜費應是這次修改義務教育法的核心條款。”
祝銘山委員則進一步提出,草案規定了“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這還不夠。“應在草案法律責任部分增加規定,明確如果學校違反本法規定收費或變相收費應該怎么處置、怎么追究責任。”
但也有少數常委會委員提出保留附則中的這個“尾巴”。“義務教育階段全國雜費總額是287億元,其中農村152億元,2007年將被取消;剩下的130多億元,由國務院采取步驟解決。從其他國家實施義務教育法的經驗來看,也都有個過程。”
(來源:新華網,記者:鄒聲文、張宗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