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四月三十日電 (孫賢迅 李兆芳)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今日宣布,已制定八項措施落實國臺辦陳云林主任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惠及臺灣漁民的政策,迎接臺灣水產品入閩。五月一日起,臺灣漁船出海捕獲的水產品,只需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福建檢驗檢疫部門報檢,經檢驗檢疫放行后進行交易。
福建檢驗檢疫局局長王志民今日介紹,為迎接臺灣水產品進境,進一步探索靈活高效的涉臺檢驗檢疫模式,推動閩臺貿易健康快速發展,福建檢驗檢疫部門已經推出八項具體措施:
一是實行到岸前預約報檢。對來自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在確定航線航程后,即可憑公海自捕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復印件等資料報檢,船舶到岸后補齊原件,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檢疫證書。
二是現場檢驗檢疫做到人等船。繼續實施“三個立即”,裝載臺灣水產品的船舶一經靠岸,立即卸往進口水產品專用倉庫,檢驗檢疫人員立即實施現場檢驗檢疫,檢驗檢疫合格立即放行。
三是實驗室檢測做到隨到隨檢。
四是檢疫審批做到專人辦理。
五是擴大進境水產品專用冷庫的備案范圍。將所有注冊水產品出口加工企業的冷庫列入備案對象,幫助其加快整改,建立HACCP質量體系,盡快達到進境備案冷庫的要求。同時,加大力度幫助大型進境水產品專用倉庫的規劃、建設,為水產品為臺灣水產品進境提供充足的庫容。
六是開設專人接聽的熱線咨詢服務電話,備好臺灣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水產品檢驗檢疫流程圖等的書面宣傳材料,及時向涉臺貿易企業解答有關進境活魚、魚苗檢驗檢疫暫養場、臨時隔離場的申辦程序及要求等臺灣水產品入境的檢驗檢疫問題,并在報檢大廳的觸摸顯示屏上公示。
七是抓緊開展閩臺鮮活農產品有害生物比較和風險分析研究,以及農殘監數據收集與積累,以有針對性地實施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檢驗檢測,做到科學快驗快放。
八是密切與臺灣相關機構、企業和協會的溝通聯系,積極協調決雙方遇到的問題,促進良性互動,合作共贏。
據了解,以往臺灣漁民欲將自捕水產品輸往福建,辦理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較為困難。福建檢驗檢疫部門推出的八項措施,將提高通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擴大閩臺水產品貿易發展。這一措施給近階段一直在福建從事臺灣水產品進境的兩岸客商以極大的信心,部分客商已做出下一階段的臺灣自捕水產品的進境計劃,新一輪的臺灣水產品入閩熱潮將要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