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五一”長假前夕,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意味著IPO重啟進入實質性啟動程序,但這并不意味著新股全流通發行會在5月出臺。
據業內人士介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亮相,只是說明管理層認為新股全流通發行的時機已經成熟。IPO正式啟動,還有著一系列的前提條件需要滿足。
首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還只是處于征求意見階段,IPO要啟動,必須等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正式頒布,“這樣我們才能接受企業的要求”,證監會一位權威人士如此表示。
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此次征求意見要延續到5月14日。按此推算,《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定稿至少要到5月中下旬才有可能出臺,這意味著企業申報新股發行怎么也得到5月下旬才可進行。一切進展順利的話,首家新股最快可能在6月份亮相。
其次,新股全流通發行還需要修改一系列的工作程序和辦法,比如修改發審委的工作程序和辦法等等。不過有關方面已經表示,這些新的工作程序和辦法會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出來。但即便如此,完成這些工作也需要時間,5月重啟IPO不太現實。
第三,有關方面在相關場合曾明確表態,為了推動融資功能的啟動、創造更好的環境,在擴大資金渠道方面、發行方式改進方面要做一些工作。而這些工作目前正有條不紊的展開,像融資融券試點等就將會在6月推出。從這個角度講,如果在擴大資金渠道方面沒有得到實質性進展,IPO難以重啟。
關于IPO重啟的時間表,管理層其實早就劃定。中國證監會權威人士之前曾明確表態,根據改革進展情況和市場可承受能力,“新老劃斷”將分三步走漸進推開:第一步,恢復不增加即期擴容壓力的定向增發以及以股本權證方式進行的遠期再融資;第二步,擇機恢復面向社會公眾的其它方式的再融資;第三步,擇機選擇優質公司,啟動全流通條件下的首次公開發行。由此可見,在面向社會公眾再融資未恢復之前,5月份IPO重啟是不太現實的。即使6月份IPO重啟,也不會出現大規模發行潮,畢竟資本市場頭號任務——股改尚未最終完成。(楊大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