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日前公布了深圳6區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這是深圳第一次以具體價格界定普通住房與豪宅,該標準已從5月1日開始執行。
根據深圳市新公布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特區內羅湖、福田、南山和鹽田4區普通住房價格標準最高上限分別為每平方米11000元、11500元、11000元和10500元。交易價格超過此標準的房產將被視作“豪宅”,無法享受普通住房交易的優惠稅率政策。
調整后的深圳普通住房價格標準比以前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特區內4區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均超萬元。但業內人士指出,與過去“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提法相比,該標準用數字直接明確劃定了“普通房”和“豪宅”之間的價位分界。
按照普通住房享受交易優惠政策的規定,若房產超過此價格成交將被視為“豪宅”,在5月1日之后將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而二手“豪宅”轉讓均需交足5%的營業稅,不能享受普通住房超過兩年免營業稅的稅率優惠政策。業內人士認為,這個標準將通過確立價位分界,對房價進一步攀升起到一定的抑制。因為房價若再瘋漲,很快就會撞破這根“紅線”,這不能不引起市場的理智看待。
深圳市國土房產局表示,確定是否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應同時滿足三項條件:住宅小區的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公布的6區價格均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值。但若根據之前深圳市國土房產局發布的特區住房均價超萬元的消息,此次深圳普通房價格標準定得并不算太高,有利于抑制整個區域的房價上漲。
根據深圳市普通住房享受的交易優惠政策規定,個人購買住房不足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兩年(含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兩年(含兩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謝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