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7日電 商業賄賂成因復雜,涉及很多深層次問題。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逐步鏟除商業賄賂賴以存在的土壤和條件。為此,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要求,在自查自糾和查處案件的同時,注重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據介紹,在探索建立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過程中,中國將從四大方面入手。
一、開展宣傳教育,構建防治商業賄賂的思想道德防線。浙江、甘肅、河南、云南、海南、青海等省(區、市)和教育部、國家旅游局、國家體育總局等部門,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報紙、網站等媒體,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對商業賄賂嚴重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動員大會,促進有關行業協會積極組織相關企業研究工作方案。陜西省抓住一些社會關注的大案,在省內各大媒體多次對案件處理結果、制度建設等方面的情況進行連續報道,起到了威懾作用。北京、山西等還召開新聞發布會,對一些已查清的典型商業賄賂案件進行曝光,加強警示教育。
二、完善治理商業賄賂的法律法規。全國人大法工委對刑法修正案草案作進一步研究修改,提出修改完善刑法關于商業賄賂犯罪的規定,修改完善刑法關于洗錢犯罪的規定,并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務院法制辦抓緊進行《反壟斷法》的審查修改工作,同時,還在積極進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建筑法》的研究修訂工作,以及執業藥師法、招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規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各地區各部門也結合實際,制定有關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
三、推進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各地區各部門以治理商業賄賂為契機,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體制、金融監管體制等改革,健全政府投資、國有資產監管等制度。國家發改委為了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向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印發了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定價、完善監督制度等13條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新藥注冊與價格審批聯動機制,以制止企業通過改頭換面規避政府監管、變相漲價的行為。吉林省積極推進政務大廳建設,將分散在各處室的權力相對集中,成立部門行政審批中心,成建制地進入政務大廳集中辦公,在廣大群眾和有關部門的公開監督下開展工作。廣東省推行電子政務和“一站式”審批服務,省、市兩級“行政許可電子監察系統”將于近期建立。工商總局進一步健全“經濟戶口”管理制度,嚴把市場準入和退出,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建立相關的激勵機制、預警機制、淘汰機制,引導經營者加強自律。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建立跨地區、跨部門和跨行業的反商業欺詐聯防體系,積極探索市場監管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推行反商業賄賂承諾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銀監會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監管規章,引導、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公司治理,建設“流程銀行”和“四眼原則”,健全內控體系。建設部完善房屋建設招投標制度,加快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的改革;推進建筑市場、房地產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制訂行業誠信體系標準;完善市政公用單位的產權改革和特許經營制度。四川健全全省統一的招投標監督機制,推進統一交易市場建設,在建設系統建立工程建設領域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為建立工程建設市場廉潔準入制度做好準備。福建省國土資源廳在全面推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程序,推行網上“招拍掛”,并逐步將“招拍掛”擴大到工業用地和公共設施用地。廣西在醫療衛生系統,實施藥品動態監控、超常預警制度,對沒有正當理由,使用量過快增長,有促銷嫌疑的藥品,作出警告、限量、停止購藥處理。北京、廣東等地區,積極推動建立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建立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
四、把專項治理工作與其他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河北省把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融入懲防體系建設,努力做到“四結合、四深化”,即與開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相結合,深化“陽光工程”;與糾風工作相結合,深化專項治理;與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相結合,深化群眾監督;與完善內控機制相結合,深化制度建設。江蘇、貴州等省(區、市)將治理商業賄賂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文化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廣電總局等部門,結合自身業務工作,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建設部、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國防科工委等部門,把專項治理工作與加強和規范本行業市場秩序相結合,推動行規、行約以及行業標準建設。稅務總局、環保總局、國家林業局、海關總署、新聞出版總署、電監會、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把治理商業賄賂與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結合起來,強化對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