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2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在島內,如今如果要描述現代新嫁娘的話,在“粉色的花、白色的紗、嬌羞的面頰”之外,可能還要加上“微微隆起的肚子”。島內一文字工作者阿立最近參加朋友法院公證結婚儀式,在博客中寫下:“九對新人,有三個新娘肚子都在比大;其它,有沒有肚子還不夠大的?我不知道。”
未婚懷孕 去“污名”化
拜新潮藝人之賜,從賈靜雯、小S到陶晶瑩,“大肚新娘”早已不是說不出口的羞事,而是雙喜臨門的好事,媒體與粉絲跟著歡慶,卸除這個社會對“未婚懷孕”的“污名”。挺著肚子進禮堂已成流行。
據島內“官方”的一項調查所揭露的事實,結果更是超乎一般人的印象。根據“衛生署”尚未發布的最新統計數據,臺灣地區20到39歲的已婚婦女中,超過三分之一在結婚時都已經有孕在身;如果光看20到24歲的已婚婦女,那么結婚時“帶球”走紅毯的比率,更高達68%。
據調查研究中心主任莊義利指出,臺灣的大肚新娘一直不在少數,比較1998年以及2005年的兩次調查,大肚新娘都有30%以上,最新調查還比6年前增加了4.1個百分點,且推測結婚時的懷孕月數也在上升中。
秘而不宣的年代 都說早產
據莊義利說,早在七十年代,大肚新娘現象就已存在,原因是臺灣民眾認為訂婚就表示“一家人”了,矜持的女方這時也會同意訂婚后發生性關系,不少人結婚時已經“有了”。但過去民風比較保守,對“先有后婚”還是采“秘而不宣”的政策,孩子生下來時,只好和周遭親友說是“早產”。莊義利說,這種“號稱早產”的個案,比真的早產高出很多。
在島內,過去的低調懷孕、補結婚,與現在的高聲慶祝懷孕、結婚“雙喜”,時代早就不一樣。有人戲稱,現代人不流行結婚,結婚率、生育率節節下降,“意外懷孕”反而是促進結婚助力,至少給了結婚一個理由。
討論大肚新娘現象的網友說:很多人不想被婚姻牽絆,想過自由的日子,這時候,懷孕就是推手了,“可以給他們踏上結婚禮堂的勇氣吧?”
對于小兩口行為的開放,家長的觀念也只好跟著社會風氣改變。不少父母也大方面對:“只要愿意生就好了,大肚子進禮堂?那有什么關系!”
相關“法令”亦成推動因素
人口學者、南華大學社會系副教授楊靜利表示,“先有后婚”與社會性開放程度有關。她指出,根據調查,大部分島內未婚懷孕的女性都會想辦法在孩子落地前登記結婚,“這是最后的底線”,給孩子一個爸爸、給媽媽一個名分。
原來,根據臺灣地區的“法令”規定,婚前生的孩子,出生登記會成“父不詳”,即使小兩口明知父親是誰;就算日后再辦“認領”,總沒有快速結婚來得單純。于是先登記、再生子、滿月與婚宴同時請客,也不足為奇。
孫子比面子重要
島內的父母十分務實,“面子”與“孫子”相比,還是后代重要。據楊靜利觀察,不少婆婆媽媽為了催婚,甚至要女兒“先生小孩”,結不結婚再說。她們心里打的算盤是“一旦懷孕,你們就會想結婚了”。
婚紗業公關經理吳安琪說,過去十對新人中有一對有喜,現在大概十對里有三對,“要歸功于藝人,大家都敢說了”。而且,懷孕來拍婚紗的新人,肚子多在3個月以內,用高腰、人字腰或抓縐褶,大概可以遮得住小腹;現在挺著5、6個月身孕的新人,大有人在,最高紀錄是懷胎8月,結完婚馬上要進產房。
吳安琪說,業者都很有經驗了,大肚新娘婚紗照不要“上山下海”,高難度動作也要避免;如肚子真的太大,婚禮顧問也會建議:“要不要生完再來拍?”。
在島內有個老笑話:孩子指著結婚照問:“怎么沒有我?”現代父母答案是:“有啊,你在媽媽肚子里。”更酷的是,干脆等小孩生下來,帶小孩入鏡,把“婚紗照”當成“全家福”,也是現代婚戀故事新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