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6日電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據一家正積極準備融資融券業務方案的創新試點券商有關人士透露,“為了進一步調試系統,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時間比原計劃晚一些,預計在8月份正式啟動。”目前正在業內征求意見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草案)》,對有關業務資格、帳戶體系等均作了明確規定。
《管理辦法(草案)》明確,證券公司申請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應具備7個條件:
一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三年以上;
二是經營行為規范,最近二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正處于整改期間的情形;
三是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有效;
四是客戶資產安全、完整,已制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方案,且三分之一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已上線運行;
五是財務狀況健康,最近三年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
六是技術系統符合規定,且已完成交易、清算、賬戶管理和風險監控的大集中,對歷史遺留不規范賬戶已設定標識并另庫存放、集中監控;
七是已制定切實可行的融資融券業務運行方案和內部管理制度,具備經營融資融券業務所需的專業人員、技術系統、資金和證券。
業內人士表示,在試點階段,申請經營融資融券業務的證券公司應當是具備上述條件的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
對于哪些券商會進入第一批試點的問題,一家創新試點券商的有關人士說,現在最關鍵的是要看流程是否通暢,技術系統是否完備以及風險控制是否有效等。現在幾家準備充分的券商都在積極爭取資格。(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