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中國社會中最大的分配不公,其實是城鄉間的分配不公。所謂“三農”問題的癥結也在于此。所以根本性的“扶貧”,還在于取消城鄉二元分治和隨之而來的“身份制”
三十多年前,我下鄉到農村當了幾年“插隊知青”,雖然此前對城鄉差別也有所了解,但到農村后,親見那種差別的巨大還是使我深深震驚。幾年的鄉村生活,使我對吃“商品糧”的“城里人”和吃“農業糧”的“農村人”那種“天生的”身份差別更有直觀的體會。
當時,招工只招知青,與農村青年基本無緣;大學考試早已廢除,上大學的名額少而又少,名為推薦,實際是憑特權“走后門”,無權無勢的農村青年更不敢想。只有參軍當兵提供了“農轉非”的可能。之所以只是“可能”,是因為只有在部隊“提干”后才能最終擺脫“農門”,如果沒有提上干復員回家,則依然是面土背陽的農民。所以,當時一個農家子弟參軍后,家中立刻媒客盈門,但當他復員回鄉后,退婚的女家不在少數。同樣,如果他幾年后在部隊當了干部,毀約退婚的干部也不在少數。平心而論,多數人并非提干后看不起村姑,而是“身份制”規定子女的身份必須隨母親,如果踐約與農家女結婚,今后子女仍是“農民”。為此,生出一出又一出悲劇。
農村出身的作家路遙十幾年前的小說《人生》,對農村青年反抗命運安排、最終失敗的心理狀態,作了入木三分的刻畫。我的一位朋友來自農村,他說在大學二年級時讀到《人生》時,竟然激動得十幾天無法上課。因為他在家鄉時也曾與一位同村女孩相戀,但一接到大學的錄取通知,他就不得不十分痛苦地準備與那位姑娘分手。然而,還未等他開口,那位姑娘就淚水漣漣地先提出分手,并匆匆嫁人,她不愿牽連自己戀人的一生一世甚至是世世代代。雖然現在他早已娶了位北京女孩為妻,但一提起往事,心靈深處總有種說不出的痛……十幾年前,路遙敏感地以文學的形式感性地提出了中國社會城鄉二元化這種“身份制”造成的人間悲劇和對人性的扭曲。隨著這十幾年中國改革的深化,這種城鄉二元化結構已經成為改革的瓶頸。事實說明,打破“身份制”,給農民“國民待遇”,才是扶貧的根本。
所謂“國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主要用在國際貿易上,即在國際貿易和人員流動時,所流動的貨物、資金和人員都要受到相互平等的待遇,不被歧視。
建國初期,中央政府確立了計劃經濟和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計劃經濟必然要求對農副產品也“統購統銷”,因為只有“統購統銷”才能使工農業產品價格形成“剪刀差”、從農村抽取大量資金優先發展重工業。從1953年實行糧食統購統銷,1956~1957國務院連續4次發出“防止、制止農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到1958 年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這種城鄉二元結構被固定下來,公民也從此被分為“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兩種壁壘森嚴的不同身份。
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十二條、十四條和十六條規定,縣一級、省一級、全國一級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所代表名額,“按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原則分配。” 有關條規規定在各種事故時,“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由于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大高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所以必然造成“同命不同價”的狀況。
現在,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改革開放已有20余年。農民的自由度雖然與以前相比有難以想象的增大,但戶籍制卻基本沒有變化,長期在城里務工仍然是“農民工”。這種狀況與改革開放的進程極不相稱,已經嚴重影響了社會發展,目前面臨的許多問題其實都是這種城鄉二元化造成的。“身份制”使城鄉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最大的分配不公,其實是城鄉間的分配不公,也就是把一個社會的“傳統”和“現代”這兩部分格式化,國家的財富資源、高質素人口向城市高度集中。這種二元分裂的狀況,當然會影響整個社會的和諧、進步、發展。
其實,所謂“三農”問題的癥結也在于此。所以雖然長期以來有關方面為“扶貧”已作了令人欽佩的極大努力,但根本性的“扶貧”,還在于取消城鄉二元分治和隨之而來的“身份制”。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雷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