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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房地產問題已成了中國經濟發展的重大困擾。兩年前這成了經濟降溫中的一個重點整治領域,到今年政府再度提出防止過熱時,又成為主要的調控對象之一。當局在出臺“國六條”的整治方針后,昨日又推出“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包含十多條治理措施,為落實“國六條”提供了可具體操作的起步點。顯然,這也在市場預期中:近日一些地區的房地產市道已開始轉靜。
中國的房地產問題比較復雜,并非可以簡單地用“過熱”來概括者。這里實際上有三大問題:房價上漲過快、住房供應結構不合理,和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涉及宏觀、產業以至微觀的多個層次,和金融、土地及建造等多個行業,故影響面甚廣。再加上不同地區、地點及房產類別的交易各具特點,沒有一個統一市場,因此在處理上更為困難,必須要充分考慮各種差異因素,在政策上絕不能搞一刀切。
此次出臺的包括不少甚具針對性的措施,能較全面地處理上述三大問題,其中有幾方面尤為突出:(一)強化對經濟及廉租住房的建造及土地供應規劃,以保證有足夠供給來滿足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二)在結構上設限以保證九十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供應比重。(三)嚴把信貸關,提高開發及按揭借貸要求。(四)延長征收轉手稅項時限以打擊炒賣。(五)強化處理土地及房產囤積行為。
無疑,各項措施的方向都基本正確,但實效如何將要看各地對執行的積極性。從政策力度上看,調整只屬溫和,反映政府不想一下打死樓市。例如提高個人按揭貸款首付最低比例至三成,和延長轉手營業稅年限至五年等,都不算重錘出擊。同時,許多措施特別是制訂規劃及控制城市拆建步伐等,都有賴地方政府按當地情況設計具體方案及予以執行,其中自有不少回旋余地。
兩年前的房地產調控成效未如理想已是各方共識,否則也不必再出臺新一輪措施,今次調控成效如何也待觀察。關鍵在于中央能否總結過去經驗,加強對地方的督查,慎防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或敷衍了事。這里面又要注意幾大問題,首先是技術上的。目前中國樓市出現了奇特的矛盾組合:一方面是空置量高,似反映供過于求;而另一面則價格急升,似反映求過于供。究竟問題根子何在,須先作詳細的市道調研,找出是否供求錯配,或囤積托市,或有其它原因,然后才能對癥下藥。同時,還要強化統計及各部門的有關信息系統建設以方便監控。例如稅收及房產交易部門未有數據交流,易造成走漏稅款而削弱調控能力。
其次是要端正發展戰略。房地產經近年急促擴展后,已成了地產稅收的重要來源,并形成了寬廣的既得利益集團,及各種錢權交易、圈地炒作網絡,故要糾正除要有嚴密的監控體系及規章外,還須有嚴刑峻法,否則難收顯效。
總之,房地產新一輪調控能否生效,就看是否動真格了。(摘自香港大公報5月30日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