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0日電 據重慶晨報報道,重慶市檢察院首次向社會發布了該院3年反商業賄賂案件分析報告。報告統計,2003年至2005年3年間,全市檢察院共查處796件商業賄賂案,涉案金額8000余萬元。在已被查處的808人中,有243名縣處級和地廳級干部落馬。
據統計報告分析,3年來,該市檢察院職偵部門立案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且從2003到2005年,商業賄賂案件數量比例,在當年全市立案查辦的賄賂案件中,從68.5%%上升到了98.9%%,從立案查辦的貪污賄賂案件比例中,也從35.4%%上升到了57%%。
經統計,在近三年立案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涉案人員中,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4人,占立案總數的52.5%%,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19人,占立案總數的27%%;縣處級以下人員483人,占立案總數的59.8%%,縣處級人員232人,占立案總數的28.7%%,地廳級人員11人,占立案總數的13.6%%。
同時,商業賄賂案件的涉案金額在逐年增加,大案數量突出。在涉案金額中,5-50萬元的大案占了立案總數的59.3%%。
按照中央、國務院和最高檢部署,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將是今年該市檢察院反腐工作的重點。 該市檢察院列出了12個重點監控領域。它們包括: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以及出版發行、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電信、電力等領域。 有關人士解釋,“這些都是與老百姓切身利益相關,又很容易發生商業賄賂的領域。”
在這些易發案環節,國家公務員的職權行為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督。檢察院已經作好布置,將嚴肅查處國家公務員利用行政審批權、執法權和司法權索取、收受商業賄賂的犯罪案件。特別是要加大力度查辦涉及三峽庫區移民遷建、安置、地質災害治理、重大工程建設及交通建設,國企經營、改組、改制、破產和嚴重侵害農民利益、涉及“三農”問題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
另外,有行政執法權的國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移交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司法人員徇私枉法、貪贓受賄,故意放縱、包庇商業賄賂犯罪的,都將受到重處。(肖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