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上周,“拖欠物業費 朱明瑛終審敗訴”的消息出現在京城各媒體,使得市民對物業管理的關注再度升溫。5日來自北京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的消息稱,截至2006年4月底,全北京市共有物業管理企業2751家,實現物業管理項目4569個,其中居住小區3130個。
5日,記者從北京市建委有關部門獲悉,目前本市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只有369個,約為11.8%。也就是說,大約有九成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
【物業費·案例調查】
案例1:物業費開支從不公示
日前,記者來到朝陽路一個由四五幢高層樓房組成的小區。在小區門口,一位業主反映,小區共有300住戶,入住率達100%,這里的物業費標準為每月1.5元/平方米。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業主們從來不知道上繳的物業費最終用到哪去了,而物業公司也從沒有一個說法。
同樣,在大屯路一個2000年初建成的住宅小區,小區居民告訴記者,物業公司從來沒有公示過物業費的收支情況。記者在小區內四處走了走,沒有看見一塊公示牌,只有科普知識的宣傳畫張貼在門衛值班室的外墻上。而門衛則稱,不知道有“物業費公示”一說。
當記者就物業費公示問題采訪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時,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業主并沒有要求公示。
案例2:公示的還是“糊涂賬”
在東四環邊上一個很著名的小區,記者了解到,該小區物業管理費是每月2.5元/平方米,小區物業公司于去年向業主們公示了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但即便這樣,許多業主認為,這種公示只不過是走形式而已。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主告訴記者,他看了公示后,內心產生了一種被人愚弄的感覺。在評價物業公司所公布的收支賬目情況時,用了“看不懂”三個字來形容。
在其他幾個小區,記者也同樣聽到了業主們“看不懂物業公司所公示的財務賬目”的聲音,而一些公共部分的收益更是沒有體現。比如哪些是人防工程,哪些車位屬于業主共有?另外,電梯里的廣告、小區物業用房出租給超市……這些收入業主根本就不知道。
而一位物業管理人士告訴了記者其中的原因:這是物業管理行業不成文的行規,公示物業收支情況,物業管理公司不敢說100%地存在貓兒膩,至少也有90%存在問題。物業公司與業主本應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業主是主體,而物業公司實質上行使的是“大管家”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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