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今日出版的《經濟參考報》援引一位國有商業銀行房貸部人士5日的話表示,“我們正在草擬一個房貸操作的具體意見,馬上就會轉發下去。”對于坊間流傳各銀行持觀望態度的消息,這位人士否認說:“九部委意見中對信貸政策的說法很明確,沒什么好觀望的。”
他認為,大多數銀行還沒出臺操作細則的主要原因是九部委意見5月29日才公布,央行也是在5月31日才就細節問題表態,因此具體操作細則的出臺有一個時間差。
依照九部委意見,自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購買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
如何甄別自住房是各銀行房貸操作細則的關鍵內容。建設銀行人士表示,除央行建議的甄別方法外,對于6月1日以后簽約的購房者,如果申請首付20%,建行要求申請人及配偶的單位提供證明材料,以此來證明是自住房。建行總行已將此意見向各分行傳達。
據了解,農業銀行在6月4日召開了分行長會議,部署執行此次宏觀調控意見。農行的房貸部門正在制定操作意見,估計很快就會傳達至各分行。
工商銀行的操作細則估計要晚些時候才能出臺。工行人士告訴記者,房貸操作細則由信貸管理部負責制定。目前工行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總行內部機構整合準備上市,而信貸管理部正在調整職能,因此細則出臺會稍晚一些。
央行有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甄別自住房有兩個途徑:一是銀行通過央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獲取借款人的貸款信息,只要購房者以前曾貸款買房就可以查詢到;另一個途徑是通過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獲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記信息。
此外,銀行也要求購房者如實填報購房用途,申請房貸成功后信息要進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如果假報,將影響其誠信記錄。
不過,連央行也表示,這些措施只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對自住房的判斷”。一位國有商業銀行人士表示,自住房在甄別判斷上操作性較差。一來,目前絕大多數地區的房地產主管部門與銀行還未聯網。二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里只能查到貸過款的購房信息,如果購房人采取全額付款方式購房之后,再申請按揭購買投資房,銀行則無法獲取相關信息,也就無法甄別。他認為,通過個人購房數量來判斷房屋的具體用途雖不完全準確,但更具有操作性,比如對于購買兩套以上的多套購房者一律執行30%以上的首付比例。
一些銀行已開始按購房數量判斷是否為自住房。據媒體報道,深圳發展銀行的房貸細則就按照購房套數判斷:對購買兩套以上的多套購房者,即使住房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首付至少3成。(趙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