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6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張學友主演的音樂劇《雪狼湖》曾在北京賣座一時,其票務防偽設計保證了未出假票,而這項防偽設計被浙江下崗工人金振海指為專利侵權。近日,北京市高院終審判決《雪狼湖》門票設計侵權,設計單位中文票務公司賠償金振海6萬元。
2004年12月,《雪狼湖》在首都體育館上演,其每張門票上均附有一張一角錢人民幣。門票上還注明:入場聯序號與人民幣序列號一致方為有效,這樣獨特的防偽設計保證了該劇在北京未出一張假票。2005年1月,《雪狼湖》門票設計單位中文票務公司收到法院傳票,一名叫金振海的浙江省海寧市下崗工人告該中文票務公司侵犯了他的專利權。
金振海訴稱,2004年8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他申請的“鈔幣數碼組合防偽標識物”專利進行了授權,該專利特征為防偽標識物帶有鈔幣,以及鈔幣上編碼對應一組防偽數碼。他認為,《雪狼湖》的門票防偽設計侵犯了自己的這項專利,故將門票的設計單位中文票務公司及另3家演出承辦單位告上法庭,索賠損失20萬元。
中文票務公司否認他們設計的門票與金振海的專利一致,并稱門票中的一角錢設計不是為了防偽,而是為了募捐,由此獲得的5000元已捐給北京動物園。
北京市二中院審理認為,經對比,《雪狼湖》門票所采用的防偽技術與金振海的專利相同。今年2月,中文票務被判賠償金振海6萬元,并與其他3家承辦方一起停止侵權。
中文票務公司不服判決,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訴。北京市高院經審理,再次確認了金振海作為涉案專利的權利人,其享有的專利權依法受到保護。中文票務公司未經其許可,侵犯了金的專利權。北京市高院最終維持一審判決,同時中文票務公司承擔案件兩次訴訟費用8610元。(傅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