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年一度的高考正式開始。這幾天,與高考有關的信息紛至沓來。
高考是嚴肅的事情,制度的防范和約束勢在必然。但今年,在諸多森嚴的考試制度中,幾個“柔性”規定,讓我們看到了人性光芒的閃爍,令人欣喜:
在北京,準考證丟失可快速補辦;忘帶準考證但如與準考證存根上所貼照片相符,考生可先進場應考;患病考生可在專設的考場應考;多數考生或考務人員由于交通、氣象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遲到,受影響的考場推遲考試。在沈陽,開通了“96130考試應急服務電話”,專人接聽考生的求助電話,給考生送去貼心的應急服務。在山東,考生一旦忘記帶2B鉛筆、圓珠筆、橡皮或所帶的筆無法使用等,可以由監考員調劑;考生如不小心弄臟或損壞試卷、答題卡要求更換時,監考員可以申請備用試卷、答題卡……
從1977年正式恢復高考制度到今天,高考已經走過了29年的歷程。從當年苛求家庭出身的“推薦式”,到強調考試成績的“競爭式”,高考走出了“血統論”的陰影,更多公民得以推開大學之門,公民的平等教育權得到了充分尊重;;從一張考卷定終生,到今年部分大學自主招生考查學生的綜合能力,應試教育已顯“破冰”之勢;而高考時間從“黑色七月”到“涼爽六月”的調整,也從一個側面,彰顯了人性化理念……
所有這些,都證明了一種現象:高考制度的人性化,正逐漸成為一種時代潮流。而在此背后彰顯出來的,正是考生權利的最大化保障。當然,考生權利的最大化,也正是公民權利的最大化。畢竟,在如此重大的考試面前,無論怎樣強調這種權利,都不為過。
考場內,接受考驗的是考生;而考場外,我們的高考制度也同樣要接受人性化的考驗。遍覽各地的考試規定,還存在著不少亟待改進之處。
比如,全國各地的應試守則中有這樣一條:“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之所以這樣規定,一般說來,主要與穩定場內的多數考生情緒有關,以免他們受到打擾。但如果上升到考生權利的高度,這種規定也許就值得商榷了,因為它單方面考慮了大多數考生的情緒(遲到會影響別人的答題),卻沒有顧及某名具體考生的權利。開考15分鐘后,哪怕只是遲到一分鐘,就被剝奪了應考權利,這種做法有些殘酷。而辦法也是有的,比如我們可以為遲到者設立一個“遲到考場”,既不影響別人,也能讓遲到者繼續參考,何樂而不為?
再如高考“禁廁令”。這條應試守則,一度因其缺乏人性,遭到公眾質疑。在此背景下,從去年開始,廣州市率先解禁此令,規定:一般情況下,考試中途考生若要上廁所,需做交卷處理;但如確有身體不適需要上廁所,可由主考指派一名同性別的考場聯絡員全程陪同其上廁所,廁畢可繼續考試。然而,直到今天,廣州市的這種人性化做法,也沒有被各地普遍采用。
現代教育的一大標志就是啟發人性、尊重人性,保障每個人享有作為人的尊嚴。人性不僅體現在教育所傳播的知識上,更體現在教育所采取的形式上,不管是課堂還是考場,它的每一個細節安排都能體現出教育的文明水平。作為最受國人關注的社會問題之一,高考早已經成為象征中國教育文明的一個標桿。那么,無論是從宏觀層面,還是從微觀層面,如果我們能夠從公民權利的最大化出發,努力改進現行的高考制度,高考制度的人性化才算通過了“考試”。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