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7日電 據(jù)《人民日報》報道,5月31日,一條重要新聞醒目地刊登在云南省幾家都市類報紙一版上,標題分別為:“你的房價土地成本占多少——昆明土地交易將首次公開樓面地價”、“昆明房價將標明所含地價”等。
當天上午,記者聯(lián)系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擬深入了解情況予以報道;然而,下午時分,記者得到昆明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的反饋意見:現(xiàn)在的方案還不成熟,還未得到市政府批準,估計要等一個月后,此時不宜采訪報道。
在國家大力整頓房地產(chǎn)市場之際,這條關于房地產(chǎn)的新聞所透露出來的信息,使不少讀者對政府的做法給予肯定。比如,報道中稱:“昆明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土地供應的信息。每宗地的出讓價格,不再按每畝多少,而是詳細到每平方米多少,根據(jù)總體規(guī)劃、樓盤面積的容積率、建筑密度等指標進行計算,公開土地成本價格。”有專家對記者說,這個做法比較透明,能夠澄清房價中的一些迷霧:一是政府給的土地價格不再由開發(fā)商隨意說,給群眾一個明白;二是政務公開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quán),還政府個清白。
回味其答復,記者心存疑惑:如果自己制定的“方案”尚不完善,好事還沒做好,該走的審批程序還沒走完,為什么敢于在地方性媒體上向社會公開?如果“方案”已經(jīng)完善,又何必“猶抱琵琶半遮面”、面對全國性媒體欲言又止呢?當前國務院整頓房地產(chǎn)市場的“雷聲”很大,希望各級地方政府的“雨點”不要小!(宣宇才)
《人民日報》 ( 2006-06-07 第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