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從5月29日晚,國務院公布新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新政后,各家銀行就開始著手制訂新形勢下的房貸細則,但在十多天的時間里細則普遍難產,如何“界定第二套房屋”等傳統難題依然困擾著各家銀行。
傳統難題依然存在
據了解,針對新政,各家銀行普遍認為如何界定“自住住房”是難點所在,而且該問題已經困擾銀行業多年。
有銀行業人士表示,新政要求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現在看,“自住住房”這個概念比較含糊,每個人在購房問題上,實際主要是以家庭為考慮單位的,但登記、按揭時,絕大多數只體現個人的相關情況。如果,某人已經有房屋后,通過其親朋好友,利用他們的身份來按揭,這是比較難以甄別的。像近期上海出現的個別案件,有人通過貸款,買了幾十套、上百套房屋,這種情況當然比較極端,可能存在銀行內部違規的情況。但就普通情況來看,如果某人憑借親朋好友的身份,以自住的名義,購入二三套住宅,還是非常可能的。
廣東發展銀行等的判斷方法是通過貸款者有無日常水電費和物業費為準,來確定是否為自住。盡管該方法可以在發放按揭后,以事后監管的形式甄別出部分炒家。但難以在事前預防,對新盤貸款難以控制。
另有銀行業人士表示,這關鍵是銀行成本問題,針對一些大的公司,很多銀行都建立了完整的信用系統,企業的關聯公司賬目很快就可以被查得一清二楚。但針對個人房貸,各家銀行還沒有建立這樣完善的系統,導致這種局面的主要問題是系統管理成本比較高,相比于公司客戶,個人房貸每一筆的貸款金額總量都不會很大,希望各家銀行為此投入很高的成本,在目前階段不太可能有大突破。
三成首付已全面執行
“國十五條”中要求,從2006年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慮到中低收入群眾的住房需求,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
6月5日,為確保中央政府有關房地產政策的貫徹落實,央行再次發布通知強調,商業銀行必須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信息錄入進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規定確定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此外,央行還要求各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應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變化,加強監測分析,強化“窗口指導”,督促商業銀行貫徹落實上述規定,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據了解,目前,各家銀行都已經開始嚴格執行新政。在新政剛開始實施時,如對“6月1日執行”的理解,是按貸款合同日為準,還是以貸款審批日為準,在銀行業內部有不同意見。有銀行最終確定為以貸款合同日為準,因為這更具有法律效用。但這種問題主要集中在新老政策交接期間,隨著時間的推移,經過過渡期,到6月1日以后,貸款合同日和貸款審批日的時間差問題已經自然而然地解決了。
工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分行數據來看,從以往的業務經驗來看,一開始就選擇貸款首付三成甚至以上的客戶本來就占有一定比例。對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提高首付后,并沒有造成很大的影響。
另有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近期,該行各地支行對貸款客戶的信用審核普遍收緊,從其了解的情況看,各家銀行也普遍如此,即使是90平方米以內的住房,取得8成房貸也比以往增加了難度。
市場份額成為關鍵
實施新政后,各家銀行普遍擔心,房貸市場份額會出現一定的變化。
有銀行個人信貸部的負責人表示,早在2005年調控的時候,該行對上海等長三角地區的一些城市就開始實施三成首付政策,但效果并不好,市場份額降得非常快。現在各家銀行普遍都遵循了新政的要求,各個主管部門的要求也非常嚴,所以這種市場份額的變化短期還不會體現出來,但長期就很難預測了。“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積”這兩個概念相對存在活動余地,如果市場競爭激烈的話,肯定有銀行尺度會放寬。 (肖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