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浦發銀行公開證實嚴重違規事實后,已引起銀行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經核查,上海銀監局12日公布了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處理結果,決定“暫停浦發銀行陸家嘴支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上海銀監局同時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合規機制建設,真正做到銀行業可持續發展”。
2005年10月,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分行在內控審計檢查中發現陸家嘴支行在二手房按揭貸款中存在違規操作問題,32筆總計1.29億元的個人按揭貸款抵押不真實,形成貸款風險。在風險發現后,浦發銀行采取了一定的處置和控制貸款風險的措施,也因此被迫成為黃浦江邊著名豪宅的“房東”。
上海銀監局表示,浦發銀行陸家嘴支行個貸風險事件是“一起嚴重的支行違規經營事件,暴露出浦發銀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存在嚴重缺陷”。上海銀監局在獲悉這一事件后,及時開展了深入調查,同時責令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總行嚴格落實問責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006年6月10日,上海銀監局行政處罰委員會會議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則,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關機構和人員作出如下行政處罰和強制監管措施:
--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陸家嘴支行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同時責令該支行暫停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并視其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此項業務;
--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陸家嘴支行直接責任人員,采取禁止一定期限從事銀行業工作的措施。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陸家嘴支行原行長,給予取消其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10年的行政處罰。(黃庭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