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十四日電 香港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今天在立法會表示,特區政府非常支持社會企業的發展,以協助弱勢社群發揮潛能,自力更生。但推動各類型的社會企業的發展,是需要時間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及配合的。他說:“我們必須鼓勵更多具備商業經驗的人士參與營辦社會企業,令這類企業可持續發展。在這方面,我希望有更多商界人士和商會能與非政府組織建立伙伴關系,彌補現時在這方面的不足!
唐英年指出,現時為殘疾人士營辦的社會企業較易獲得公眾支持,但在為健全失業人士提供就業支援方面,仍須繼續努力,在現有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令公眾接受適切的市場支援,能有效地幫助一些缺乏能力和缺乏自信的弱勢社群重新投入就業市場。
他說,要成功推廣社會企業,正確的政策定位非常重要。在過去數月,扶貧委員會就社會企業在本港和外地的經驗,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討論。委員一致認為,以商業營運手法達致社會目標,能有效運用社會資源,促進跨界別合作,幫助失業及其他弱勢社群的人士,獲得更大的社會效益。不過,要讓這種創新模式在香港植根及進一步發展,必須掌握社會企業的成功要素。社會企業亦是企業的一種,因此,跟其他商業機構一樣,社會企業家必須具備企業的管理和競爭精神,愿意面對營商的種種挑戰,而不能把社會企業視作傳統的福利服務。
對于有議員建議,在政府部門及各公營機構的外判合約或租用的地方上訂明社會企業可獲優先考慮。唐英年認為,絕對優先的建議并不可取,因為特區政府不可妄顧服務質素及公共資源的運用,也須持平地考慮對其他人士的影響,包括對中小企業的影響和享用外判服務的人士的利益!
他指出:“有人擔心,若政府傾斜于社會企業,可能會為中小企造成不公平競爭或變成一個‘零和游戲’。不過,如果我們把社會企業視為企業的一種,像對中小企的政策一樣,給予合理的支援而非特權優待,并鼓勵互相激勵和協作,共同尋找市場上尚未得到滿足的需求,開拓市場空間,這不但不會造成不公平競爭,反而有助促進企業精神及社會和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