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6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地方配套政策的全面跟進,似乎沒有如人們預期的那樣迅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九部委意見”落地至今,京城樓市在政策層面上仍然留有不少懸念。
目前最被關注的三個懸疑,一是在住房供應結構上,按照“九部委意見”,90平方米以下戶型必須超過開發建設總量的70%,但這個總量針對的是地區還是項目,至今不得而知;二是在房貸首付20%的適用人群上,要求是“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但如何準確界定住房是否為自住,還需探討;三是別墅供地早已下了禁令,但官方至今沒有發文正式定義別墅,禁令因此面臨實操難題。
懸疑一:“90平方米以下占70%”——針對的是地區還是項目?
●背景:“九部委意見”第二條指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分析:政策出臺后反響強烈。在“90平方米”和“70%”兩個數字上爭議最大。首先被提出的是,“套型建筑面積提法較為陌生,90平方米到底是多大?”其次是“90平方米以下占開發總量的70%,這個總量針對的是地區還是項目?”事實上,這項政策出臺后,不少人認為90平方米指的就是建筑面積,而70%的規定針對的是項目,即要求每個項目中90平方米以下的戶型都要達到開發面積的70%。
兩天前疑問終于有了答案。建設部房地產業司司長沈建忠指出,“套型建筑面積和建筑面積大約相差10到15平方米。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積約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積。70%的比例是地區總量概念,即各地區90平方米的中小戶型在開發建設面積總量上必須達到70%。”
但就在疑問解開同時,沈建忠提道,“具體到各個樓盤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戶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區的實施細則。”這句話相當于布下了一個新的疑問——北京將執行怎樣的規定?業內人士指出,“關于比例問題,早期顯然傾向于針對每個項目。現在提出按地區總量來控制,一是難以實際操作,二是調控力度小了不少。”
據了解,在解釋“90平方米”和“70%”之前,建設部曾專門針對這項政策召開聯席會議。而北京市建委也組織在京的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座談,針對下一步的實施細則征求建議。“90平方米和70%是這次會議上討論的焦點。”一位與會人員說,“開發商一致認為,北京的戶型面積和結構不能‘一刀切’,應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細則。”
●預測:“從目前的跡象看,開發商的反應顯然已經對政策進展產生了影響。”業內預測,“北京下一步出臺配套細則,涉及比例問題時肯定不會針對單個項目了。”
相關閱讀:“90平米”小戶型新政
·樓市陷入“90平米”迷局 發展小戶型是不爭事實
中房指數研究院華東分院副院長陳晟表示,與其花大量時間爭論套型建筑面積的合理性,不如扎實地理解政策,認清房地產深層次結構調整的核心內容。并在這一調整中找準自己的定位。
“無論是套型、套內還是套外,討論90平方米這個數字最終對建筑面積的影響已經意義不大。即便最后建筑面積比90平方米多了,但未來結構性的變化仍然不可能改變。”陳晟稱。而在目前小戶型房源確實緊缺的大市場背景下,小房型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得到大發展將是不爭的事實。
·建設部:七成小戶型并非針對單個項目而是總量
在13日舉行的“2006年房地產市場形勢和調控政策報告會上”,建設部房地產業司司長沈建忠表示,“90平方米的中小戶型占70%的比例要求,是中央要求各地區90平方米的中小戶型在開發建設面積總量上必須達到70%要求,具體到哪個樓盤中小戶型的比例問題,則要看地方的實施細則。”
他同時透露,建設部房地產業司、規劃司等相關部門已經在擬定90平方米中小戶型的實施細則,將會盡快出臺。
·“90平米”政策能否對大城市松動引起業內猜想
國家九部委《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雷霆出擊,針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其中“自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這一條能夠嚴格執行嗎?對北京、上海、廣州這些大城市能夠松動嗎?在各地具體貫徹方案沒有明朗前,這引起了不少人的猜想。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