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8日電 據華商報報道,媒體連續報道的華縣招辦辦公地址搬遷時丟失大量學籍檔案一事,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重視,目前已有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與此同時,華縣檢察院就當事人是否涉嫌“玩忽職守罪”展開調查。
6月16日,經華縣縣委、縣政府同意,華縣紀檢委、監察局對相關責任人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對直接責任人華縣招辦干事侯育民給予行政降級處分,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招辦主任薛渭洛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對負有一定責任的管理微機室的曹寧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負有一定責任的招辦副主任馬智科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教育局黨委書記王正江和負有領導責任的教育局局長汪明生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同時,華縣教育局已對招辦主任、副主任作出停職檢查、深刻反省的決定。
經調查,2006年2月下旬,華縣招辦在辦公地址搬遷時,將全縣7所中學的1407份(此前公布的數字為1596份)高中應屆畢業生的學籍檔案遺失在原辦公地址。直到5月中旬,檔案管理人重回原辦公地址尋找檔案時才發現丟失——新租房主早已將檔案當作廢品清理。
另據華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已派瀆職侵權科檢察員介入調查。“我們目前正在進行立案前的調查,如果華縣招辦有關人員的行為具備了刑法規定的‘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我們將盡快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華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白華偉說。(郝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