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3日,李春平出版描寫自己傳奇一生的文學傳記《懺悔無門———慈善家李春平的曠世情緣》,這是李春平繼十幾年的沉默之后,首次向公眾講述自己。6月16日,李春平約見北京各家媒體表示,他出書是因為從網上看到了一些傳言,比如:有人懷疑“好萊塢情人”故事的真實性,質疑他錢財的真實來源,對此,他邀請來了兩個關鍵人物:片警吳江明和居委會主任邊英,以證明自己所述故事的真實性。
15年來,李春平已向社會捐贈現金5000多萬元。他說,自己的捐贈動機卻受到質疑。
“如果有工作,我絕對不走”
新京報:當初你為什么會想去美國?
李春平(以下簡稱李):當時為了一個女孩,和人家打了架,被勞教3年。那時候的社會和現在不一樣,工作靠分配,到哪都要看履歷。一個人如果勞教了,就沒法再找工作了。為了不拖累家里人,我單獨生活,沒有收入,找不到工作,基本上走投無路。在那種情況下,只有出國這一條路可走。
新京報:想通過結識外國人出國的辦法順利嗎?
李:一開始也有很多曲折。第一個認識的外國人還是個間諜,說可以幫我出國,但要我給他弄一些資料什么的,把我嚇壞了。后來就遇到那個美國老太太。
新京報:認識那位好萊塢女影星后,你馬上決定跟她走?
李:不是。她比我大38歲,以我當時的觀念,很難接受。
新京報:是什么促使你下定決心?
李:我記得,有一次,一個鄰居12歲的小女孩在門口遇見我,跟我打招呼說:“李叔叔好!”她母親當著我的面給了她一耳光,把她拉回家,訓她說:“你怎么跟勞改犯說話?”這件事對我沖擊很大,在國內活得沒有尊嚴,我這才決定去美國。
當時也不是直接答應了老太太。我還認識過一對好心的英國夫婦,在他們幫助下,我去了英國,在那里打工。后來,我被出租車撞了,司機停也沒停就開走了。到了醫院,醫生一看我是個窮人,就隨便給包了包,也沒檢查。一氣之下,我拄著雙拐又飛回來了。回到甘家口8號院,知道美國老太太不斷打聽我的消息,一直等著我,我這才決定跟她去美國。
新京報:去美國前,你知道這位女影星有巨額財富嗎?
李:去之前,我并不知道她有多少錢。當時,我就是想去美國找回做人的自尊,找份工作,也沒想到后來能成為億萬富翁……這可能就是命吧。
新京報:現在對當初這個決定怎么看?
李:如果當時我有工作,我絕對不走。
“我們沒結婚,是母子關系”
新京報:這個好萊塢女影星到底是誰?
李:有人猜是赫本,有人猜是嘉寶,還有人說是個女教師,其實都不是。大家別再猜了,我答應過她,不把她的名字說出來。難道捐錢還做錯了嗎?現在我只想把發生過的事實告訴大家。
新京報:但也有人質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
李:是的,網上有人說李春平就是漂亮的鴨子,他的故事都是編出來的。當初如果我不是貧困潦倒,我不會去北京飯店,不會想認識外國人。這種故事誰會去編造?
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新京報:在美國的那段生活怎樣?
李:在美國12年,每天就是陪著老太太,去一些地方玩,或者待在家里,學英語,學管理。每年回國一個月,很單純。
新京報:你愛她嗎?你們關系究竟怎樣?
李:她很愛我。坦誠地講,我對她沒有愛情,只有報恩之心。剛跟她在一起時,我就跟她講得很清楚,你讓我有飯吃,有份工作,我會報恩的。你活一天,我就照顧你一天。實際上,我們一直沒結婚,是母子關系。
新京報:她為什么會把90%的遺產給你?
李:最后幾年她病了,把所有傭人都辭退掉,只讓我在她身邊伺候她。每天我給她端屎端尿擦身體,推她散步,那段時間特別辛苦,一天只能睡三四個小時。后來她臨去世前說:“我對不起你,我把一個年輕男孩子留在身邊這么久,我快樂,你卻不快樂。但是,如果有一天你來天堂見我時還是單身,我會很高興的。”最后我才知道,她把財產都留給我了。
“我沒有違法,不是在洗黑錢”
新京報:對于你捐款的動機,社會上有很多猜測。你怎么看?
李:我沒什么動機,就是想報效祖國。曾經有恩于我的人,都不接受我的報恩。
我只能把這份恩情回饋給社會。
我捐款的事,有什么可非議的呢?有什么動機呢?
我有這么多錢,拿出來幫助別人,是很自然的事。我從網上看到很多傳言,有人說我是一只漂亮的鴨子,好萊塢情人的故事是編造的,說我是在洗黑錢,那么多錢都是靠走私文物獲得的,讓我非常生氣。我沒做違法亂紀的事,我不是在洗黑錢,我只想讓貧苦的人過得好一點。
新京報:可是承德“11·28”特大盜竊走私文物案,你被牽扯其中。
李:他們把文物賣給我了,我當時并不知道這是贓物。后來,我向公安機關講清楚了,有媒體進行不實報道,我和他們打官司,法院兩次都判他們輸。我是清白的,我只是喜歡收藏文物而已。
新京報:關于你的傳奇經歷,一直眾說紛紜。但你十幾年來一直對此保持沉默。為什么這次忽然要出這本書呢?
李:十幾年來北京民間傳說有很多版本,我本來想就讓它去吧。可是最近兩年,對我的指責和議論很多。我本想做好事,最后怎么會成這樣?我本來是坦坦蕩蕩的一個人,沒什么不可以告訴大家的,所以才決定出這本書。
新京報:這本書為什么要以懺悔為名?
李:并不是我自己需要懺悔,我沒什么可懺悔的。所謂“懺悔無門”,實際上是通過我的經歷,以及我曾經的迷茫和現在的清醒,向世人發警報:如果一味地追求財富,那是否將“懺悔無門”。
新京報:據作者介紹,這本書是文學傳記,事實成分有多大?
李:這本書中90%基本吻合我的經歷,但人名都是化名。
新京報:你了解這本書的銷售情況嗎?
李:這本書現在很熱銷,排行榜的第一名。書一出來,很多人都來找我,包括一些非常著名的導演、編劇,有人說要拍電視劇,有人說要再出書。我都拒絕了,我想過隱居的生活。說實話,我沒想到這次會引起這么大反響。但我想就到此為止,說一次就夠了,說那么多有什么用呢?
一味地宣揚錢財,滿足一些人的獵奇心理,沒有必要。
“希望能把一半家產捐出去”
新京報:你現在的生活狀態怎樣?
李:每天吃完早飯去游泳,然后開始接待各地來的人。每天都有很多人等在我家門外,要求我幫助。甚至有人天天等我,被秘書擋了很多次還是不走,一定要見到我本人。他們說需要錢,我都會給,也會砍砍價。比如,他說需要5萬塊,我就說,給你3萬行不行?行?ok,給你。
新京報:目前你還有什么經營活動嗎?
李:因為我有17年的糖尿病,又有心臟病、頸椎病,所以回國后我沒有做任何工作。我剛回國時身體就不太好,美國老太太最后病重期間,我伺候她把身體熬垮了。
剛回國3個月,我就惡心吃不下飯,一直到2000年,我每年要住2次院。我的頸椎病也很嚴重,走路、游泳時,都可能隨時昏倒。
新京報:你一生中失去那么多,也得到那么多,那么什么是你覺得最珍貴的?
李:失去的才是最珍貴的。我現在想有個家,想有個孩子。但能不能找到一位賢妻良母,我心里沒數。我最羨慕夫妻倆帶著個孩子這樣的歡樂家庭。
新京報:據說你身邊有20多名工作人員?
李:現在我有8個司機,5個阿姨,4個護士,4個保鏢。主要是身體原因需要這樣,另外人數多,是因為我不希望他們太累。我的保姆小珍,從最開始一個月只有3塊錢工錢起,跟了我二十年。
后來我送她一套價值70萬的房子。
新京報: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現在的我,只想做慈善,到自己死的時候,能把一半的家產捐出去。
-人物簡歷
李春平
出生于1949年,曾當過9年兵,退伍后到北影廠工作。28歲時,因為和人打架,被開除黨籍和廠籍,勞教3年。此后,他住在甘家口8號院,生活一度窮困潦倒,還患上肝炎。
1980年,一位年屆花甲的好萊塢女影星遇到李春平,并對他一見鐘情。隨后,李春平以“兒子情人”的身份赴美,與該影星共同生活近12年后,女影星去世,將所有財產贈送給他。1991年,李春平回到北京。15年來,他以平均每天1.5萬元的速度,向社會各界捐贈現金5000多萬元人民幣。
目前,李春平擔任北京市慈善協會副會長。今年,他還被中國紅十字會授予慈善家稱號。
-摘錄
“上帝快要召我去了,”她坦然地說,無力地拉起李春平的手。
……
開場白之后,弗蘭克首先讓大家傳看了遺囑的公證書,然后用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語調宣讀了只有一頁的遺囑。
“……剩下的全部財產,也就是我所有財產的90%,將全部由我的丈夫李春平繼承。”弗蘭克的聲音一字字在李春平耳邊震動……這一天正好是他的生日,克勞迪婭為他準備的是一份世界上絕無僅有的生日禮物———包括橡樹山莊在內的三棟別墅莊園、西雅圖的一個房地產公司、四幅價值連城的世界名畫,還有她所有的珠寶首飾和為數不少的股票及現金。
1990年2月26日,李春平41周歲。
———摘自《懺悔無門》
●“他正保外就醫,住在一個小屋子里,被開除了黨籍、廠籍,沒有戶口,沒有收入來源……有一次我去他家,他說‘我沒法活了,我得去飯店。’我當時就明白了,他得有條出路。”
———片警吳江明(書中的王義),在記者見面會上
●“那個美國老太太經常去8號院,我也見過,個頭不高,長得很漂亮。從她的眉眼神情里就能看出,她特別喜歡李春平,兩人一起走路時,她邊走邊看他。”
———居委會主任邊英(書中的卞阿姨),在記者見面會上
-記者手記
“我得去上個廁所”
6月16日下午2點,李春平準時走進了長富宮的一間會議室里。一進門他就開始快步地走來走去,親自張羅著給大家倒水喝。
玫紅色的T恤,白色長褲,夾趾沙灘鞋。這位57歲、有著傳奇經歷的巨富膚色依舊白皙,卷發高鼻,身材高挑,而雙眼中也確實有著傳說中的那種“憂郁”。
不過透過他微駝的背、略有松弛的眼袋看出,30年前,令某位“好萊塢著名女影星”一見鐘情的,是怎樣一個東方美男子。
當他開始講述,開始回答問題———他的語速實在太快,完全沒有所謂的“沉穩”,想到哪說到哪,一點不避諱,也不掩飾。其間,曾經熟知李春平落魄生活的邊阿姨說起李春平勞教時得了肝炎的日子里,因為貧窮,屢屢只能撿幾塊磚搭個灶,再撿幾根樹枝,給自己煮中藥喝。聽到這,李春平垂下頭,有淚水大滴大滴地從他臉上滑落,被他迅速擦掉。
一度以為這之后,氣氛會凝重一些,李春平也會更像一個我所期許的“大人物”。不料,幾分鐘后,他忽然從椅子上跳起來,說:“我得去上個廁所。”(來源:新京報 作者:相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