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9日電 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消息,6月16日,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縣盾安化工集團公司粉狀乳化炸藥制藥生產線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失蹤,3人重傷,21人輕傷。
安全監管總局、國防科工委就此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加強民爆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通知要求采取措施,加強對民爆行業安全生產秩序的整頓:
(一)嚴肅查處超能力、超定員生產行為
民爆器材生產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核定的能力組織均衡生產。凡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對其實施停產整頓。對拒不停產的,吊銷其民爆器材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壓縮危險作業場所人員
要真正落實減員措施,防止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重點是工業炸藥制藥、裝藥包裝等環節。在未解決自動制藥、裝藥、包裝技術的情況下,首先通過減少危險工位的措施將同一工房內的作業人員壓縮到29人以內,這項工作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要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危險作業場所。不得于生產時間在危險品生產工房的內部安全距離之內進行各類建筑施工作業、道路維修或其他臨時性作業。
(三)整治外部安全距離不足問題
民爆生產企業因外部安全距離不夠,對周邊群眾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的,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要發出限期整改的通知,不按限期完成整改的,吊銷企業民爆器材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做好企業電子監控設施安裝的落實工作
工業炸藥生產線安裝電子監控設施,是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一項重要舉措。為推動這項工作的落實,加強對企業動態情況的監督,要求企業在今年8月底之前必須完成安裝,投入使用。對屆時未完成安裝的企業,堅決予以停產處罰。
(五)加大對事故單位的懲處力度
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除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發生重大事故的企業,必須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停產整改;發生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必須進行不少于6個月的停產整改,屬于企業因“兩超”造成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生產線不得恢復;發生死亡超過20人的特大事故的單位要吊銷民爆器材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