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中國國家審計署26日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06年第4號(總第16號)審計結果公報“中國農業銀行2004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全文如下:
中國農業銀行2004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05年對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總行及其北京、天津、上海等21家分支機構2004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審計情況及審計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近年來農業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經濟、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要求,將加快有效發展作為興行的第一要務,積極開拓市場,推進業務發展,加強內部管理,資產質量有所好轉,財務狀況逐步改善,經營風險不斷緩解。據農業銀行數據反映,2004年,該行實現不良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率雙下降,不良貸款余額為6892.97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6.77%,比年初分別下降23億元和3.8個百分點;全年實現經營利潤320億元、稅前利潤84.75億元,消化非信貸風險資產歷史包袱191億元;通過整合機構,全年減少人員2.25萬人、撤并網點5134個,銀行競爭力逐步增強。但審計也發現,農業銀行在經營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違法違規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
(一)違規經營問題比較突出。主要反映在三方面:一是違規辦理存款業務142.73億元。主要問題是違規使用存款科目、違規開立存款賬戶,個別單位甚至違規動用客戶存款。如,黑龍江分行營業部中山支行利用銀行特種轉賬憑證擅自動用客戶存款1.81億元,用于為其他企業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和提供虛假出資證明。二是違規發放貸款276.18億元。主要表現在汽車消費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和扶貧貼息貸款等方面。如,北京昌平區支行在明知北京日澤豐成經貿有限公司不具備汽車消費貸款擔保資格,而且所提供的申請貸款資料內容虛假的情況下,發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達4.6億元,其中部分資金被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霍民挪用到異地投資,截至2005年9月已形成不良貸款1.21億元。三是違規辦理票據業務97.18億元。農業銀行一些基層分支機構對票據業務審核把關不嚴,存在大量違規操作。如審計抽查河南信陽市分行2004年辦理的貼現業務額24.7億元,其中無真實貿易背景業務額達21.9億元, 比例高達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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