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趙勝玉)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國務院這一舉措無疑傳出這樣的信息:面對各地政府日益高漲的對土地的需求,中央政府將嚴把“地根”,從制度上、從根本上抑止這種沖動。此間輿論認為,中央的這一決策,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中國正處在快速工業化、城市化的過程中,保護耕地、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任務十分艱巨,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十分尖銳。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利于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利于及時發現和總結各地的經驗,幫助和支持省級人民政府更好地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目標。
嚴把“銀根”和“地根”兩個“閘門”,是現階段中國宏觀調控的新特點。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需要建立有利于控制土地供應總量、供應速度、用地結構和區別對待的調控機制,需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和體制保障。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正所謂應勢而生, 有利于保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
土地問題不僅關系中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關系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考慮到中國建立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一個探索的過程,各地在依法審批土地上掌握的尺度不盡相同,容易造成地方之間的攀比和惡性競爭。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利于各地在統一的土地政策下依法有序地管理和利用土地,確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有效實施。
按照法律規定,調控新增建設用地總量的權力和責任在中央政府,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權力和利益在地方政府,特別是省級人民政府在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方面負有主要責任,也享有重大權力。派駐地方的土地督察機構,既為省級人民政府出好主意,當好參謀,也就中央制定的土地政策在地方實施的情況和遇到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各項建議,有利于保證省級人民政府更好地履行土地管理職責。
專家認為,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對于加強土地監管,進一步落實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必將產生不容小覷的威懾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