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國家環?偩7月31日宣布,該局開始組建11個派出執法監督機構,可覆蓋25個省、區、市。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設想,這11個派出執法監督機構只受命于國家環?偩郑豁毧吹胤秸樕-h?偩质窃谑裁礃拥谋尘跋伦鞒鲞@樣的決定的?這項決定的由來是什么?《法制日報》今天推出專題策劃文章,解讀這一問題的答案。
破除執法受地方干擾之困
國家環?偩汁h監局一位資深執法人員給了記者一個數據:環保總局曾在一年中清理“土政策”二百多件。
“地方政府設障環境執法可見一斑!边@位執法人員說,有叫板的,就讓你“站得住的頂不住”,倒霉的被撤職;幸運的被換崗;聽話的,要么是不作為的,要么是官污勾結!翱梢哉f,目前環境執法陷入了僵局!
很多地方官員盡管清楚企業污染的事實,為了發展和政績,對事故發生前的種種環境污染事實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在記者以往的采訪過程中,就有某縣領導私下里告訴記者,他對環保部門的要求很簡單:“無過便是功”,只要不出現大的污染事故就行。
“只要GDP,不管COD,實際上反映出有些地方政府領導錯誤的發展觀和政績觀,在這些地方政府領導的眼里,GDP是硬指標,環境是軟指標甚至是沒指標!眹噎h保總局有關負責人認為,這種錯誤的發展觀、政績觀也是一些地方政府包庇、縱容污染現象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之一。
“環境執法隊伍從人到事都受制于地方政府,這種環境監管體制要想讓環保執法部門挺直腰桿,直接跟地方政府環保不執法叫板根本不可能!蹦暇┮晃换鶎迎h保執法人員這樣告訴記者。他說,地方發展事關各級領導的政績,天天查污染,叫喊關污染企業,這豈不是在跟領導過不去嘛,在任的領導GDP上不去,政績如何體現?在地方,要想依法履行環保職責,難得不在于和違法企業較量,難的是過不了地方政府主管領導的這一關。
一位基層環保局工作人員曾說,他們有3個不敢查:對開發區不敢查,對重點保護企業不敢查,領導不點頭的不敢查。
組建行動是多年醞釀之果
實際上,此次環保總局向地方派出執法監督機構并非一時之舉,而是醞釀了幾年的大動作:
來自國家環?偩值南@示,自2002年8月起,陜西省就開始在市級以下環保系統實行垂直管理體制試點。
2003年10月,環?偩衷O立了環境監察局,一時間實行環境監察系統的垂直管理成為業內討論的熱點。
2004年九十月間,陜西和江蘇兩省分別設立了省級環境監察局,而江蘇省出臺的《江蘇省環境監察現代化建設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為加強環境現場監察,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影響,按區域分片設立區域環境監察分局,作為派出機構。隸屬省環境監察局,加大區域環境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能!
然而這些省級環境監察局,還是隸屬于省環保廳(局)的處級單位,依然在省級環保廳(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沒有能夠單立出來。環?偩汁h境監察局局長陸新元承認,對于垂直管理,即使只是環境監察系統的垂直管理,一些部門還有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各地方政府,對于這一體制的全面推行尚有保留”。
2004年12月,國家環?偩煮w改處官員公開證實,環?偩謨炔坑幸粋關于構建垂直管理體制的設想。就是在總局之下、省局之上設立分片管理的環境監察分局,而省級環境監察部門則根據需要在重點地區設立環境監察派出機構;對于市以下環保部門,逐步實行垂直領導。
今年2月14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明確提出:健全區域環境督查派出機構,協調跨省域環境保護,督促檢查突出的環境問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規劃院咨詢部主任吳舜澤表示:“建立區域環境督查派出機構是將來的重點工作之一,即建立大區域的環?偩值呐沙鰴C構!
為解跨省和流域糾紛處理難
國家環?偩执舜闻神v各地的執法監督機構,還要面臨的一個敏感問題是“跨界污染糾紛”?缃缥廴炯m紛問題由來已久,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知情人透露,正是跨地區、跨流域的環保執法上的協調不力,導致沖突糾紛不斷。
據專家介紹,環境問題具有跨區域和跨流域的特點,大氣污染、河流污染、生物多樣性破壞等環境污染的影響不受行政轄區界線的限制,一個地區的環境問題往往會對其他地區造成危害。
全國政協常委陳益群透露,實際上,早在3年前,國家環?偩志鸵言谀暇┖蛷V州分別設立了華東和華南環境保護監督中心,承擔了跨省區域和流域的環境污染案件的調查處理。運行3年來,及時處理了一批突發性的環保事件,在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安定受害群眾情緒、維護社會穩定方面,都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為此,陳益群在去年9月就呼吁,“要強化流域性環保問題的治理,針對流域性、區域性問題的突出,可考慮建立專門的符合流域性環保要求的機構”。
建立環境監管新體制的嘗試
環境專家們對這一新體制大都寄予期待,他們認為,這種環保執法新體制如果能夠執行到位,會對一些地方錯誤的發展觀、政績觀造成巨大沖擊,很可能成為我國環境執法擺脫地方干擾的根本性革命。
專家們認為,11個派出執法監督機構無疑是建立環境監管新體制的一次大膽嘗試。事實上,在一些地方環保執法與環境違法從來就沒有形成對局。而國家環保總局組建11個派出執法監督機構后,一場真正意義上的GDP與COD的博弈才會開始。誰能成為博弈的勝者?11個派出執法監督機構是作秀還是不辱使命?需要時間給出答案。(張鑫、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