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日電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備受關注的“中國博客第一案”,昨天在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中國博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自判決生效起5日內,在中國博客網首頁向原告南京大學副教授陳堂發刊登致歉聲明并保留10日;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元。
原告陳堂發是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的一名副教授,去年9月他在家中用自己的實名在網上搜索自己的文章時,一個叫“長套襪”的網頁一下子閃了出來,網頁的內容提示中出現了“陳堂發”3個字,名字后面有流氓等字句。點開這個“長套襪”,陳堂發發現這原來是中國博客網上的一個網頁,在這個網頁的一篇名曰《爛人爛教材》的博客日志里,博客主人“K007”對他進行了指名道姓的辱罵,諸如什么“猥瑣人”、“流氓”、“爛人爛教材”等。這篇日記的上網時間是6月24日,已經在網頁上保留了兩個多月。
陳教授撥通了總部設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中國博客網的客服熱線電話,希望馬上把那個《爛人爛教材》的帖子刪掉。但網站卻要他提供書面證明及身份證件,以證實那篇博客日志中侵害的人就是他,否則不能刪帖,雙方因意見不一,那個帖子沒能馬上刪除。
去年11月,陳堂發將中國博客網站告到法院,他在訴狀中共提出了3點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開道歉,消除影響;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撫慰金10000元及直接經濟損失1324元人民幣;由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法院審理認為,在《爛人爛教材》這篇博客日志中,K007用“猥瑣人”、“流氓”等詞語評價原告,而這些評價在通常人看來明顯具有侮辱性質,故《爛人爛教材》因存在侮辱原告的內容構成有害信息。
原告2005年10月24日電話通知被告刪除信息,可以認定被告此時已經發現有害信息,其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傳播。但是被告僅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證明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李自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