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面對巨大的音樂版權市場,文化部門和版權部門進行競速比賽,都試圖在曲庫建設和版權費收取上“一統江湖”
一個簡單的計算是,如果按照每個包房每天10塊錢的標準來收取版權費,國內現有的11萬家卡拉OK企業,每家僅以20個包房計算,每年的版權利潤總額將不少于80億。
對于這樣大的一塊市場,誰搶先誰就有主動權。
政府背景
事實上,早在2005年的夏天,梁鋼和他的機構就已經開始著手這個平臺的搭建了。當年12月,他們委托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采用的VOD(視頻點播)系統發布招標公告。
根據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的資料顯示,這個項目在當時對國內外的VOD研發公司頗具吸引力,中標的公司不僅可以從軟件的開發中獲利,還能承攬系統投入使用后的長期維護,有和中文發公司繼續合作的可能,軟件系統的開發公司同時還可以從曲庫收入中分成。
“這個項目,當時吸引了多家VOD廠商,他們看重的是中文發公司背后的政府背景。”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梁行健介紹,梁鋼當時與其溝通時也曾坦承,建立這樣一個全國統一的KTV點唱曲庫系統,不具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是無法完成的。
KTV作為一項重要的娛樂行業,背景比較復雜,這樣一個收費的點唱系統無疑會增加KTV商家的成本,由單個企業推行這樣的統一系統必然會遇到很大阻力。作為該項目的招標負責人,梁行健向本刊介紹,當時有6家VOD廠商報名,最終由首都信息發展公司中標,承攬開發全國卡拉OK數字娛樂運營服務管理系統的工程。如果不出意外,以后全國推行的將是這套系統。
根據項目計劃顯示,方案最初定在深圳、上海和青島三個城市試行。后來考慮到上海和深圳城市太大,試點具有較大的難度和風險,最終改成了青島、鄭州和武漢。
與此同時,梁鋼稱,在向文化部申請建設“全國卡拉OK數字娛樂運營服務管理系統”的時候,也曾遭到了文化部一些相關領導的質疑,后者當時提出兩點建議:不許搞壟斷;不許搞強制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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