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5日電 據國家環保總局消息,針對上半年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降反升的狀況,環保總局確定了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責任書考核原則,并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臺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確保實現削減目標。
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考核原則是:以排污總量控制、治污項目進度、環境質量改善為重點,實行逐級考核,考核工作要堅持“三結合”,將地方自查和國家檢查、抽查相結合,管理部門考核與專家核準相結合,將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驗收考核相結合,并將結果納入干部政績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要堅持“三掛鉤”,與建設項目審批掛鉤,對沒有完成責任書要求的地方,暫停該地區增加相關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審批;與限期治理掛鉤,對沒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限產限排,對電廠還要全額追繳脫硫優惠資金;與個人獎罰掛鉤,對瞞報、謊報治污情況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工作不力沒有按期完成任務的,要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指出,分解落實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是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盡快將指標分解落實到市(地)、縣,落實到排污單位,做到目標到位、任務到位、責任到位。在這里,重點強調考核問題。考核是落實目標責任制的重要保障。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把握好當前的有利時機,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要有敢為人先的闖勁,要有堅韌不拔的鉆勁,要有百折不撓的韌勁,為“十一五”環保工作開好頭、起好步。
為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今年5月份,國務院授權環保總局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華能等6家電力集團公司,簽訂了“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7月份,召開了全國水污染防治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授權環保總局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簽訂了“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至此,“十一五”規劃中主要污染物削減工作全面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