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內蒙古新豐電廠項目違規建設和發生的重大施工事故作出了處理,除了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還責成對項目違規建設負有領導責任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楊晶以及副主席岳福洪、趙雙連向國務院作出書面檢查。
在知情者看來,內蒙古新豐電廠違規事件已經是陳年舊事了。在近期幾個部委聯手急發數道清理違規項目金牌令的背景下,中央此舉意在確保政令暢通。而事實上,新華社的稿件里也傳遞出信息,總理要求維護中央宏觀調控的權威性,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
早在2005年1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叫停30個違規建設項目的環保風暴中,內蒙古新豐電廠的項目就被叫停了。
據知情者介紹,在被國家環保總局的環評風暴掃過后,這家企業曾迅速在半個月之內向當地環保部門遞交了兩份檢查,第二份名為“擅自開工建設的再檢查再認識”的企業紅頭文件,甚至從科學發展觀、法制觀的高度來剖析自己的過錯。
但事實上,在獲得環保部門對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后,這個項目并沒有繼續完成其他應該完成的審批手續——比如獲得國家發改委的批準,而是仍然堅持違規建設,直到2005年7月8日發生正在施工的廠房坍塌事件。
廠房坍塌事件發生后,有媒體披露說,為了制止違規建設電站現象,2004年11月國務院曾下發緊急通知,要求未經國家批準或核準,未經充分論證且各方面條件不具備的電站項目立即停止建設,但新豐電廠未批先建的項目似乎并沒有聽招呼,一直違規建設。
而且從當時媒體的調查來看,這個項目不僅沒有停止,反而加快了建設的進度,似乎要提前把生米做成熟飯。
發生廠房坍塌事件后,以電廠上級身份出現的蒙能能源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還解釋說:“按道理沒有經過國家核準,肯定是違規。但是從另一方面講,我們覺得我們也應該主動一點,對國家負責任。”或許正是這種“積極”的考慮,使得內蒙古全區違規建設電站規模高達860萬千瓦。
近一個時期,中央宏觀調控的道道金牌令,并沒有減緩地方投資建設的沖動。本周一,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透露說,上半年,全國污染物總量削減的約束性任務沒有完成,這與上半年固定資產投資增速過快相關。
周生賢特別強調,新增項目中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比較突出。據有關部門對8省(區)億元以上新開工的建設項目調查,約有40%的項目在征用土地、環境評估、審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違法違規現象。
據國家環保總局的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6月,該部門不予審批和暫緩審批化工、電力等21個項目,涉及資金536億元。這些被暫緩和不予審批的項目至少還是送到有關部門來審批的,還有一些項目連這個環節都省了。
8月1日,一份帶著“特急”字樣的由國家發改委等五個部門簽發的文件迅速傳到各地,文件要求各地用1個月時間,對今年上半年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新開工項目逐項進行清理,核查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是否符合土地審批、環保審批以及信貸審批和安全的要求。
國家發改委的文件說,此次大清理的背景是,當前,固定資產投資新開工項目在產業政策、項目審核、土地審批、環境評價、信貸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問題,影響了正常的建設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貫徹落實。
(據中國青年報;劉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