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9日電 中國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今年21歲的被告揚州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歷史系的02級學生張明到法庭為自己辯護,此案引起社會廣泛興趣。
據京華時報報道,在網上發現有博客發表謾罵自己的文章,自由撰稿人沈陽將“肇事”作者張明告上法院。因無錢到北京訴訟,張明缺席了兩周前本案的第一次開庭。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這起“首例博客間名譽權案”,張明坐火車從揚州趕到了北京。
自稱生活窘迫的張明,沒有聘請律師,遠道而來的他穿著一雙黑拖鞋,行李只有一個書包。“我是從揚州來的,剛下火車,能給我一杯水嗎?”這是張明進入法庭后說的第一句話。而沈陽在委托代理律師后,沒有親自到庭。
沈陽訴稱,去年他在一個博客上意外發現了很多貶低他人格的文章,經確認,這些文章的發布者ID是“秦塵”,經他核實,“秦塵”是揚州大學學生張明,故將其訴至法院。
上午庭審剛開始,原被告就針鋒相對。“我年輕、沉不住氣,但我是在替天行道。”被告張明解釋了自己的行為“事出有因”,他與沈陽去年6月通過網絡聊天認識后,當下就因為觀點不同并產生糾紛。之后沈陽未經其同意,就擅自將兩人部分聊天記錄發布到自己的博客上,并寫文章攻擊中傷張。張明說,今年1月,沈陽開始寫“透視揚州大學歷史系學生‘秦塵’的博客邏輯系列”,將張的姓名、學校、系別、年齡、聯系方式、照片等一并發布到網上。“這是對我的騷擾。”憤怒之下,張明寫下“罵人”文章。
雖然言辭激烈,但被告張明也當庭承認其行為不妥。“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妥后,前后道過三次歉。”
對此,沈陽的代理人表示,張明對沈陽造成的傷害已不光是道歉就能解決的,他們要求張明在《南方周末》、《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并賠償1萬元。張明的情緒再次激動起來,“我因為這個案子丟了工作,根本承擔不起賠償。”
本案昨天沒有宣判。(傅沙沙 孫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