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新出臺的《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對中國“十一五”期間(2006年至2010年)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十項主要任務,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位居首位。
這些任務包括: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解決小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差、事故多發、管理水平低等突出問題;深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專項整治與監督管理;實施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構建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體系;嚴格職業衛生監督檢查,開展職業危害登記,加大職業危害事故查處力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
這些任務還包括:加快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法配套法規;開展安全生產科技研發及成果推廣應用,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科技創新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培訓,重點抓好礦山、危險化學品和建筑等行業農民工的安全培訓;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輿論宣傳和公眾監督機制,鼓勵群眾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加強安全生產中介組織建設。
為完成這些任務,《規劃》提出,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行有利于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強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納入各級負責人政績考核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