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三日電 中國十三日發布《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中國將完善對外文化貿易制度,積極培育外向型文化企業。
綱要指出,中國將重點扶持具有中國民族特色的文化藝術、演出展覽、電影、電視劇、動畫片、出版物、民族音樂舞蹈和雜技等產品和服務的出口,支持動漫游戲、電子出版物等新興文化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發揮國有文化企業在對外文化貿易方面的主導作用,鼓勵投資主體多元化,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優勢的品牌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
同時,中國也將積極發展從事演出展覽、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業務的對外文化中介機構。支持國內文化企業與國際知名演藝、展覽、電影、出版中介機構或經紀人開展合作,向規模化、品牌化方向發展。
在拓展對外文化交流和傳播渠道上,綱要指出:中國將利用春節、國慶日、建交日等重要節日、紀念日,組織舉辦高水平文化交流活動;加強友好城市間的文化交流,主動開展對外文化合作;繼續做好中外互辦文化年、在國外舉辦中國文化節、文化周等工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規則的制定,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
綱要提出要不斷擴大廣播電視節目在境外的有效落地;拓展民間交流合作領域;擴大商業性展演、展映和文化產品銷售;加強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國際交流;建立健全中外學者交流機制;把文化“走出去”工作與外交、外貿、援外、科技、旅游、體育等工作結合起來,把展演、展映和產品銷售結合起來。
綱要強調,要重點抓好影視劇、出版物、文藝演出三大國際營銷網絡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國際市場開拓活動給予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