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2日電 據中國審計署消息,近日,審計署向署機關各單位、各特派員辦事處、各派出審計局印發了《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并就該《規劃》的學習貫徹等工作下發通知提出了要求。
通知指出,《審計署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實施三年來,審計工作取得了很大發展。現已進入的“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為了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促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中的職能作用,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在《審計署2003至2007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的基礎上,制定了《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
通知強調,與原規劃相比,《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保持了原規劃的基本精神,涵蓋了原規劃的主要內容,同時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對原規劃內容進行了充實。
一是結合審計工作實際,貫徹和體現了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政方針和政策措施。新規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貫徹和體現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反腐倡廉和治理商業賄賂等對審計工作提出的要求,注意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修訂后的審計法相銜接。
二是根據近年來審計工作的發展,對原規劃的一些指標、要求進行了調整,對今后五年提出了一些新的目標要求。如“積極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中國特色審計監督模式”、“全面推進效益審計,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適合中國國情的效益審計方法體系”、“注意從總體上把握和分析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逐步健全科學規范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密切與被審計單位的聯系和溝通,積極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建立科學的審計計劃管理體制,對審計項目計劃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加強審計成本控制”、“改進金融審計方式,加大對基層分支機構的審計力度”、通過企業審計“為企業發展服務”等。
三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充實加強了關于轉移支付審計,社保審計,資源與環境審計,科技、教育、醫療等專項資金審計,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等方面的內容。加大了進行效益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的份量。
四是充實了加強審計工作指導的內容,從10個方面對審計署加強對地方審計機關的業務領導和工作指導,提出了具體的目標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