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部委下面掛著幾十家,甚至上百家二、三級單位的情況將會得到改變。”9月28日,某國家部委計劃財務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年底前,審計署將對中央各部門下屬單位做一次全面檢查,檢查結果或將作為中央部門機構改革的參考。
一月限期
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日前審計署召集各中央部門的財務負責人開了一次通氣會。在會上,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審計署將從11月份開始,對中央各部門的下屬單位進行一次摸底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中央部門的下屬單位數量、存在狀況,下屬單位與中央部門本級之間的財務關系等。
“這次審計署給了一個月限期,讓中央各部門先自查,11月后,審計署派出審計組開展此項工作。”上述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介紹,10月到11月將是中央部門各自清查下屬單位的限期,在此限期內自查出的問題要上報審計署。11月份后,審計署將派出審計組對這個問題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將公告。
2006年9月7日,審計署公布的“中央42部門2005年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公告”中,所提到的問題很多都與中央部門下屬單位有關。
“對于諸如挪用財政資金、違規投資等問題,可以通過行政命令追繳回財政資金,而對于一些體制上形成的問題,則不可能做出根本性改變。”上述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表示。他所指的體制性問題,是指預算不細化、機構設置不合理等問題。
但他也承認,“一個月限期只能解決一些可以做出調整的問題,而對一些長期存在的體制性問題卻做不到根本性改變。”
目前中央部門預算管理不細化問題是審計署“屢審屢犯”的問題,而這個問題的產生,根本上與財政部的預算管理現行的一些規則有關,很多情況下,中央部門財務人員是囿于一些存在缺陷的財經制度。
“很多問題需要部門領導的支持才能達到,而目前的自查工作卻只是財務部門的事情,其他業務部門都認為審計與自己無關。”上述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表示,真要開展這項自我清理工作,財務部門的工作壓力也非常大。
“潛規則”將破
“這個審計工作或許將使很多行業內的‘潛規則’曝光,”某中央部門下屬的培訓中心主任告訴記者,目前中央部門下屬單位管理工作比較混亂,在混亂的狀況下,很多中央部門業務司局與下屬單位之間形成了密切的利益鏈條。比如說,有的中央部門業務司局利用下屬單位報銷費用,建立“小金庫”等。
這次審計工作或將打破這些長期存在于下屬單位與中央部門之間的利益交換“潛規則”。
“通過對部門內部有預算分配權的司局進行深入了解。有的司局利用自己的權力,以多報預算、項目,撥出經費、撥出專款、對附屬單位補助等名義將事業費轉撥給下屬單位作為本單位的小金庫,將部門行政性開支或其他違規開支在所屬單位報銷,通過所屬單位為自己購置物品,違規從下屬單位提取勞務費和個人酬金。”審計署發展計劃審計局一位審計人員介紹。
此次審計時,要對中央部門不同司局的關聯單位有所了解,根據具體情況審計所屬事業單位,以發現線索,查出各司局賬外資金。
“經過這么多年的審計,中央部門本級預算管理已經規范,下一步的審計目標是促使中央部門下屬單位規范管理、規范運營。”一位審計署相關人士如是說。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作者: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