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全國性的土地違反清查風暴將在10月拉開序幕,清查問責的對象直指地方政府一把手,并且延伸到了省部級官員。
“動真格兒的了。”國土資源部官員表示。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文件,也明確將追究土地違法行為的刑事責任。
此間分析人士稱,嚴峻的土地保有形勢及數量龐大的土地違規案例,已經對土地調控的有效性形成嚴峻的挑戰,嚴格土地審批、嚴處違規違法行為成為國務院的當務之急。
10月風暴
“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監察部牽頭,預計10月開展全國性清理和查處土地違法的專項行動,現在專項方案正在做。”國土資源部人士說。
具體做法是地方先進行自查,然后上報自查情況,再由上級部門進行檢查,以達到“自查自糾、查處案件”的目的。
風暴欲來,國土資源部上周頻發通知,首先要求各地開展2006年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1~8月)檢查工作,從農用地轉用數量、使用方向、利用效益等方面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考核檢查。
檢查的主要內容,一是計劃編制下達情況;二是農用地轉用計劃執行情況;三是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計劃落實情況;四是后4個月建設用地供需形勢;五是計劃管理制度建設情況。通知要求,要“嚴格農用地審批的計劃審查,沒有農用地計劃指標的,不得批準農用地轉用,堅決杜絕超計劃批地、用地現象,確保全年用地規模控制在計劃之內”。
此外,國土資源部還要求,各地對已向國務院報批的建設用地項目抓緊進行清理,并分類補做有關工作,以期更好地貫徹國務院加強土地調控、抑制一些行業和地區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從嚴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精神。
問責地方一把手
與以往的土地管理風暴不同,這次最能切中要害的措施,是對屢禁不止的地方官員違規行為進行了硬約束,即實行了地方政府一把手問責制。
“這是國務院的新舉措中一個最大的亮點。”國土資源部執法局某官員稱。
對此,在8月31日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已經嚴肅指出: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應當追究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目前監察部、國土資源部正在抓緊完善土地違法違規領導責任追究辦法。
上述官員告訴記者,與以往的直接責任人問責制不同,這次是直接對地方政府的一把手進行問責,這是迄今為止對于國土違規行為行政級別最高的問責形式。
“這是很嚴厲的。以前都是僅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而現在除了直接責任人外,只要存在違規問題,不管地方政府的一把手有沒有直接責任,都要被問責。”上述執法局官員表示,由于地方官員的干涉,已經嚴重危害了地方土地管理部門的執法環境。
而除此之外,本周高院就土地違法行為的刑事責任問題也出臺了辦法,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下述三種土地違法行為進行明確。
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三類土地違法問題包括:第一,非法轉讓土地;第二,低價出讓國有土地;第三,徇私舞弊、非法批地。
國土資源部人士表示:“對這三類行為,過去也追究過,但是沒有像這次這樣明確法律責任。”
而無論是問責,還是法律責任的追究,本次都突破了過去主要以縣鄉行政級別官員的范疇,而是延伸到省部級。
嚴峻的土地保有形勢
這些密集的行動像一場暴風雨橫掃侵占土地的違法行為。
但國土資源部執法局人士卻無奈地表示:“我的想法是少搞暴風雨,應該多進行正常的檢查,因為有的時候問題集中到一起,就感覺積重難返,法不責眾,尤其涉及到為公的某些行為。”
無奈的背后,是嚴峻的耕地的保有形勢。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曾指出,土地違法現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頭,少數還比較嚴重,且花樣翻新。在今年上半年的分片執法檢查中發現,一些城市的違法用地宗數和面積分別占新增建設用地宗數和面積的60%左右和50%,有的高達90%以上。最新統計顯示,今年頭5個月,國土資源系統共立案土地違法案件25153起,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涉及的土地面積達到12241.7公頃,同比上升了近20%,平均每一宗違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積呈上升勢頭。而這些案件的背后都與地方政府的默許和推動有關。
國土資源部人士稱:“對于違法侵占的土地采用能恢復就恢復的措施。”但是顯然,依然有大量的違規侵占的農用地等早已被挺拔的高樓和機器廠房所取代,而無法恢復原來的面貌。
耕地的嚴重違規使用現實,讓國務院的態度變得空前嚴厲。
9月6日,剛剛上報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綱要》在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上沒有被通過。據稱,通不過的原因,是國務院對綱要中提出的耕地保護指標不滿意。本次上報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綱要》提出,到2010年,全國耕地總量保持在18億畝的規模,“十一五”期間每年減少耕地280萬畝用作新增建設用地。而國務院領導則指出,18億畝的耕地保有量至少要保持到2020年而不是2010年。國務院常務會議為此批評500萬畝的建設用地指標“沒有體現集約、節約的原則”。(來源:經濟觀察報, 記者 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