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1日電 香港《大公報》發自北京的報道說,針對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法規(草案)及多個相關法規,將有望由國家環保總局在近期推出。
報道說,這是中外矚目的松花江污水事件后,國家職能部門加強應對此類突發環境問題的具體操作法規出臺。松花江污染事件曝光,引發各界關注,亦凸顯政府職能部門對重大環境突發事件在緊急應對環節存在軟肋。
報道引述權威消息人士透露,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相關報告中針對環境問題有多達十數處論述,凸顯中央決策高層對環保問題的重視前所未有。
報道透露,國家環保總局日前召開第六次局務會,局長周生賢親自主持。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環保總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辦法》等多項行政法規。
報道說,這次“閉門”會議認為,為規范突發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減少環境污染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制定有關應急工作辦法非常必要。會議決定,該辦法經進一步修改后即可發布實施。
報道說,此次會議還審議了《全國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標準》、《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暫行辦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等法規。
報道說,國家環保總局今后將加強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加緊清理現有法規,該立則立,該廢則廢;二要突出重點。圍繞歷史性轉變這一重點主題,集中抓好環境法,防治水、大氣污染法以及環保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等法律法規的修改和制訂工作;三要精心設計、統籌規劃、認真實施。(吳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