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新文化報報道,吉林臨江市花山鎮老三隊村的村主任年薪是5000元,但是去年年末,老三隊村的村主任薛某只拿到了78元錢。據悉,薛某在為官期間,不為百姓辦事,老百姓就給他打了很少的分,而這分數最后核算成了工資。這是當地鎮政府采取的一種新管理措施。
2004年7月花山鎮老三隊村評選村主任,薛某通過不正當途徑順利當選,可是時間長了,村民發現薛某不但不兌現對村民的承諾,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花山鎮政府接到百姓反映后,對薛某進行了調查,“發現此人確實不適合繼續當村主任了。但他是村民海選上來的,鎮政府不能說撤就撤,領導多次談話,希望他能辭職,但他不同意,只有采取措施來讓他為百姓辦事。于是,我們提出了以測評打分的方式來決定村干部工資的方法。”花山鎮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劉平認為,鎮里的這種做法還是很對的,“當時我們只是針對
薛某為官不辦事的行為作出的,也只是在一個行政村推行。”
2004年底,這一政策在老三隊村實施了,由鎮政府的工作人員拿著測評表挨家挨戶走,“我們規定年滿18周歲的村民都必須對現有的村干部進行打分,總分100分,村民打完分后算平均分。”劉平說,他們是對該村委會成員的“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分,在計算出村干部一年的分數后,再按照分數所占的百分比給開工資。
劉平說,經過這樣的評測,正常年薪應該為5000元的村主任薛某只拿到了600元錢。“我們本來的目的是通過這種方法讓他能夠為村里多辦事,沒想到他仍不悔改,這樣在2005年底他只得了78元錢的工資,他的評測分數還不到2分。”劉平表示,村主任的任期是3年,明年7月薛某就到期了,到時候百姓一定會把他拿下去的。“如果下屆村委會能為百姓辦些實事,我們會及時取消這一制度。”
昨日上午,花山鎮老三隊村一名村民說,“老薛家沒有人,他在兩個月前把房子租出去了,帶著媳婦兩個人出去打工了。”老三隊的村支部副書記徐某說,現在由村委會的另外四名成員負責管理事務。“他已經不來村里上班很長時間了,出去打工掙錢了,本來由薛主任負責的事務現在由我們四個人分管。”村婦女主任莊某也說,自從鎮里在他們村里實施打分測評以來,他們的工資都是由村民來定的。
在對大部分村民的采訪中,大家都認為這種辦法相對來說還不錯,比較公平、公正,但也有隱患。村民楊某說,通過這種測評,可以看出村官一年的表現,“村民的眼睛好使,干的事情多就高分,否則就低,這很正常”。同時他也說出了自己的擔心,“如果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意愿打分,應該有一個公正的測評——就害怕有些人別有用心,使用其他招術來牟取利益”。(張明超 郭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