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9日電 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在體例和內容等方面都有較大變化,特別是大案要案披露得少,讓一些讀者感到不解渴,甚至擔心這方面的審計力度在減弱。 審計署新聞發言人就此接受了《人民日報》的采訪,并對今年審計報告的特點進行了詳細解讀。
今年審計工作報告沒有更多地反映具體案例,但這并不意味審計機關不關注對違反財經法紀及其大案要案的查處。去年以來,全國各級審計機關通過預算執行及其他各項審計共發現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線索2446件,其中審計署查出302件。對這些案件,審計署和各級審計機關已通過適當方式向本級政府報告或直接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有關部門已經或正在查處,已有278人被追究刑事責任,47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審計工作報告之所以沒有過多列舉具體案例,主要有兩點考慮,一是在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已然建立并不斷完善的情況下,重要案例主要都通過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布,已經沒有必要列舉許多具體事例。二是審計工作報告的篇幅有限,不可能把審計查出的所有重要案例一一列舉,難免掛一漏萬,這就可能帶來曝光是否公允的問題。
當然,不論審計工作報告上列舉不列舉違法違規案例,嚴肅查處財經領域中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今后仍然是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