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日電 據東北網-黑龍江日報報道,中共黑龍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省委組織部日前做出《關于在換屆工作中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換屆工作中各級黨組織、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以下紀律:
(一)不準拿原則送人情、做交易,封官許愿,行賄受賄,“買官賣官宮”;
(二)不準為自己或他人提拔調動找關系、說情打招呼、搞串聯,“跑官要官”;
(三)不準搞小圈子、小團體、拉幫結派,進行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
(四)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五)不準以威脅、賄賂、欺騙或其他手段妨礙、侵犯黨員、代表和委員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六)不準傳播小道消息,造謠誣陷他人,干擾換屆工作;
(七)不準超職數、自設職務名稱、超職級配備干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干部職級待遇;
(八)不準在換屆選舉前突擊提拔調整干部;
(九)不準拒不執行干部調動和交流的決定;
(十)不準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把個人意志變為以組織名義推薦干部;
(十一)不準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
(十二)不準擅自更改干部出生時間、入黨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和學歷;
(十三)不準借換屆選舉之機,違章調度資金、轉移資產、突擊花錢或私分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