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第七中學未滿16歲的女生吳雯雯,因被班主任拒絕參加期末考試而投水自盡。雯雯的父母將學校和老師告上法庭。據最新一期的《中國質量萬里行》報道,在庭審過程中出現了一幕讓人感到“出離的憤怒”場面:當被告的代理律師做了辯護發言后,旁聽的五六十名老師竟然集體熱烈擊掌喝彩。
這一陣掌聲和喝彩聲,讓我意識到坐在旁聽席上的這幾十個人,不像是有“人類靈魂工程師”美譽的人民教師。就算是代理律師的發言的確很精彩,就算是學校和老師在吳雯雯之死的問題上沒有責任,但畢竟,一個如花一般美好的生命逝去了,畢竟死者痛不欲生的雙親就自己的身邊。
從新聞報道來看,那名班主任并非無辜:當吳雯雯去參加考試的時候,班主任以她的頭發未扎好為由禁止她進入考場,待吳雯雯匆匆跑到校外的小賣部買了頭繩,扎好頭發返回時,班主任又說她超過了規定的時間,取消了她的考試資格。明眼人似乎看出,這是惡意的刁難!而吳雯雯之所以被刁難,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她欠了班主任200元的補課費。原來如此,我理解那些老師們為什么會鼓掌了:在他們看來,他們和學生之間的關系,不過是一種單純的市場交易而已。他們出售了教育服務,學生及其家長則為購買這種服務付錢,而打官司也不過是消費者和教育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市場糾紛而已。如果說交易時是“雙贏”的話,那么打官司的時候,就是“零和”了。所以當老師們聽到代理律師的精彩發言,意識到自己可能會因此贏得這場游戲,他們當然就按捺不住自己的興奮了。至于死了一個學生,那不過是一個心理脆弱的“消費者”自尋短見。
聞一多曾經說過,一個民族政治可以腐敗、經濟可以腐敗,但教育不能腐敗。如果一個民族的教育和知識分子也腐敗了,那這個民族就從根本上垮掉了。想想看,腐敗的教育和腐敗的知識分子如何培養出健康的孩子?
以救救孩子的名義,救救老師吧!
(來源:新京報 作者郭松民系北京空軍指揮學院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