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七月五日電 (記者 陳靜)來自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消息,“三·五”老廟黃金真新分店劫案的四名黃金大盜———粟君才、呂成德、呂聰軍和莫立民被宣判獲刑。
上海市二中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以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被告人粟君才死刑,沒收財產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呂成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財產四萬元。其余兩名被告人呂聰軍、莫立民分別以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以及罰金三萬元和兩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粟君才、呂成德、呂聰軍、莫立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共同劫取金店財物,數額巨大;粟君才還伙同他人入戶搶劫,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均構成搶劫罪,依法應予懲處。另外,粟君才、呂成德違反槍支管理規定,共同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均又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應數罪并罰。
今年三月五日早晨七時二十四分,嘉定區老廟黃金真新店發生劫案,四名男子搶走價值九十一萬多元的黃金首飾和一萬多元現金。三月九日,粟君才等四名嫌犯在廣東東莞被擒獲;十日,被警方押回上海,八十多萬元的黃金首飾也被繳獲。六月十三日,上海市二中院公開審理此案,粟君才等四人當庭伏罪。
另悉,被告人粟君才曾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伙同他人在廣西柳州實施入戶搶劫,以找人為由沖入被害人彭某家中。粟君才用鐵制的撬棒將彭打成重傷,劫得價值三千余元財物后逃逸。被告人呂德成曾因在廣東東莞從事盜竊犯罪,于二○○三年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