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9日電 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人近日就印發并實施《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答記者問時表示,引入民意調查和實績分析方法,對于進一步落實廣大群眾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工作的導向和監督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除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對干部考察的傳統做法進行了改進和完善外,又引入了新的方法和手段,其中民意調查和實績分析就是兩種新方法。
這位負責人表示,通過多種方式的比較試驗,《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明確,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民意調查,以在來自基層的“兩代表一委員”(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進行問卷調查的方式為主,有條件的地方,還可采取入戶調查、政府網站評議等方法在有關人員中進行;調查的內容既可以是領導班子的工作狀態和工作成效,也可以是領導干部的作風形象;調查結果以群眾的認可度來體現。
而對于實績分析,在內容設計上,堅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扣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提出評價要點。同時,根據十六屆五中全會關于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發展格局的要求,明確具體分析指標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在操作方法上,將有關職能部門能夠提供、可以量化的指標,由統計部門歸口統計。將難以量化的有關內容,整合到民意調查中進行,通過群眾滿意度來檢驗。通過對當地發展狀況的總體了解,在適當進行不同地區之間的橫向比較的同時,重點對任期內的情況進行縱向比較,以分析領導班子的工作實績為基礎,從中分析評價干部個人的工作實績。
此外,《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把綜合評價作為干部考察的統籌性方法。進行綜合評價時,要對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實績分析、個別談話的結果進行全面分析,既看經濟建設的情況,又看社會發展的情況;既看經濟增長的數量,又看經濟發展的質量;既看客觀條件,又看主觀努力;既看干部目前取得的成績,又看其對長遠發展作出的貢獻、打下的基礎。
同時,要與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的意見,巡視組巡視、參加民主生活會等反映的意見,以及平時了解的其他情況相互補充印證。特別要注重考察干部執行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務實、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礎上,采取類型分析、數據分析、比較分析、環境分析、歷史分析等方法,由考察組集體進行研究。通過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印證,這樣能夠更加深入地了解領導干部的工作實績和德才素質,更加客觀公正地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出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