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4日電 據國防科工委消息,近年來,中國民爆行業產銷快速增長,企業技術進步有所加快,但重特大事故及傷亡人數出現逐年遞增的趨勢,全行業安全生產狀況不容樂觀,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嚴峻。為此,國防科工委提出建立民爆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六項治本之策。
一、推動民爆行業實行調整重組
調整重組,將堅持“政府引導,企業自愿”的原則,同時采取四大措施:一是制定新的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提高行業準入的技術門檻;二是建立強制淘汰制度;三是嚴格限制小企業的發展;四是實行獎勵重組的政策。
調整重組的目標是:力爭在“十一五”末期將生產企業數量減少到目前的一半以內。
通過調整重組,根治全行業的“小、散、低”問題,真正提高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通過調整重組,優勝劣汰、扶優扶強,使民爆行業真正走上健康發展之路,盡快縮短與發達國家同行差距。
二、制定行業和地區發展規劃
國防科工委已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制訂下發了民爆行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明確了民爆行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方針、原則、目標和工作重點,指導全行業的改革發展工作;在政策上鼓勵、扶植優勢企業通過擴大生產能力、實施兼并等途徑做大做強,逐步提高產業集中度,全面提升行業整體水平。
三、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建立國家、地區、企業三級科技研發平臺,集中力量組織科技攻關,加強自動化控制、遙控操作、人機隔離等先進生產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工作,提高工藝、設備的安全可靠性,減少危險作業場所在線作業人員數量。
《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明確規定,安全投入是企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作為高危行業的民爆器材生產尤為重要,必須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企業要按照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積極進行安全隱患整改,淘汰落后的生產設備和工藝,發展連續化、自動控制生產線和現場混裝設施,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確保生產安全。
四、加強法規建設
近期,國防科工委正抓緊修改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實施辦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實施辦法》、《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實施辦法》、《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許可實施辦法》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科技質量管理辦法》等規章,完善行業法規體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爆主管部門要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國防科工委頒布的配套規章,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頒布實施。在此基礎上,主動協調地方有關部門,形成行政監督、執法的合力,切實履行條例賦予的管理職能,堅持依法行政。
五、健全安全監管體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和目前各地民爆器材行業安全監管力量普遍薄弱的實際情況,要健全完善民爆行業監管體系,形成以國防科工委、省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市縣人民政府指定的民爆行業安全監管部門組成的安全監管體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地民爆行業安全監管的客觀需要,加強對市、縣兩級民爆行業安全監管部門管理人才的培養,強化安全監管人員素質,切實做好監管工作。
2006年9月30日前,民爆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未落實到市、縣的,當地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必須停產、停業,直到有明確的行業安全監管部門對其實施監管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為把安全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在加強行業安全監管的同時,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督促落實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屬地各級政府的安全監管責任。
六、加強民爆企業人才培養和員工培訓
針對目前民爆行業普遍存在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安全管理人才少,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的狀況,一是通過政策引導,二是通過制定人才比例標準,來促使企業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和安全管理人才的引進與培養工作。
針對民爆行業生產經營過程基本都與危險品有關的特殊情況,民爆生產、銷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經理層有關成員、安全部門管理人員必須通過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培訓機構進行的安全生產培訓,并經國防科工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證,不具備上崗資格的不得擔任相關職務。
此外,所有民爆特種作業人員都要通過培訓,能夠熟練掌握所在崗位的技術操作要領和安全操作規程,了解其崗位安全職責和事故應急處理方法,做到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