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封“呼吁書”一直放在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qū)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的面前。這封“呼吁書”是南京某重點大學的226名博士、碩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共同簽名寫下的,他們聯(lián)名為該校一名在讀碩士研究生“求情”。信中說,該研究生“學習成績優(yōu)秀,是國家培養(yǎng)的高素質(zhì)、高層次人才”,請求檢察機關對其從輕處理。
研究生戀愛起糾紛刀傷“情敵”
今年27歲的楊前(化名)原是南京某重點大學在讀研究生。警方查明,2005年11月12日晚10時許,楊前因戀愛問題,與在上海某公司工作的男子趙川(化名)發(fā)生糾紛,雙方約好在本市太平北路附近談心。見面前,趙川通過朋友汪宇(在逃)找到李云(化名)等5人,約定如談心不成,則一起“教訓”楊前。當晚楊前和趙川談心過程中發(fā)生沖突,楊前被趙川帶來的同伙毆打致傷。毆打中,楊前用事先準備好的小刀當場將李云和另一人捅傷,并追趕逃跑中的趙川100多米后將其捅傷。經(jīng)鑒定,楊前和趙川的傷勢均為輕傷,被楊前捅傷的李云和另一人則構(gòu)成重傷。次日楊前等3人被警方拘留。2005年年底,楊前和趙川等人被取保候?qū)彙4撕蟛痪茫揭陨嫦泳郾姸窔锓謩e將他們移送審查起訴。
受理案件后,檢察官考慮到楊前已快畢業(yè),將此案退回公安機關,建議待楊前辦完畢業(yè)最后事宜后再行移送起訴。
226名學生聯(lián)名寫下“呼吁書”求情
今年5月底,楊前順利畢業(yè),警方隨即將該案再次移送審查起訴。可辦案檢察官卻為這封特殊的“呼吁書”犯了愁。
記者看到,呼吁書除介紹楊前在校期間品學兼優(yōu)外,還認為他的行為屬正當防衛(wèi)。據(jù)調(diào)查,這226名學生大多數(shù)不認識楊前,甚至不知道案件詳情。在“呼吁書”上簽名的一名大二本科生徐豪(化名)告訴辦案檢察官,他只是得知同校一名學生在外被人打傷,還被抓了起來,感到十分氣憤,就在“呼吁書”上簽了名。而同時簽名的該校研究生韓菊(化名)則承認,她當時只知道楊前被人捅傷了,不知道他也捅傷了別人。
研究生應承擔法律責任
檢察機關如何看待“呼吁書”?玄武區(qū)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介紹說,收到“呼吁書”后,他們先后幾次開會研究此事。但檢察官們最終一致認為,226名學生為楊前求情,心情可以理解,但法不容情。楊前得為自己在此次紛爭中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位負責人還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會因為被告人的身份特殊就在量刑上從輕,更不會因為有人聯(lián)名求情而“手下留情”。該院近日將對楊前依法提起公訴。
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著名刑法學家孫國祥認為,楊前持刀將兩人捅成重傷,犯罪性質(zhì)嚴重,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同學為楊前呼吁求情,從感情上可以理解,但這不能成為司法機關對他從輕處理的依據(jù)。孫國祥還認為,如在不知真相的情況下就憑“感情”簽名呼吁,就有是非不分的“嫌疑”。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崔潔、肖水金、席晨、王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