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8日電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在《求是》上撰文稱,政府是安全生產的監管主體,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建立、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兩個主體、兩個負責制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中國安全生產工作基本責任制度。
文章說,從政府的角度來說,發展經濟是政績,安全生產也是政績。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省、市、縣、鄉鎮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把安全生產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逐級抓好落實;要對管轄范圍內各類企業安全生產實施監管,重大隱患要胸中有數,重大問題要親自動手抓。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行業管理等部門是政府監管主體的組成部分,必須認真貫徹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堅持從嚴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堅決糾正執法不嚴、工作不實的弊端,切實履行好監管監察、行業管理等職責。
文章說,從企業的角度來說,直接掌握生產經營決策權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總責。企業領導人和經營管理者要自覺接受政府的依法監管、行業部門的有效指導和社會的廣泛監督,確保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在本企業的貫徹落實;要依法依規,自覺保證和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條件,加強改進安全基礎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培訓,排查和治理隱患,創建安全型企業;堅決糾正忽視安全、放松管理的錯誤傾向,切實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文章強調,安全生產工作要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能力,直接反映了黨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正確把握工業化進程中安全生產的規律特點,不斷提高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指導協調、監督保證水平,也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主要體現在大政方針、法制建設、工作格局、運行機制、輿論導向、政治保證等方面。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明確支持兩個責任制的落實,納入政府政績、企業業績內容,作為評價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加強監督考核,建立激勵約束機制。